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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一百九十八章 神仙流落人间色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5065 字



......

此景应出天之上,天下少有人间色。

......

驿站临近攀花小城,看起来是临近繁华热闹之处,出城不到十里之地,便是此间小驿站。但事实上,其地处边陲仍是事实,地处及路过之处,行人无多。

所以驿站从早到晚,尤其是现在的暮色中,连形单影只都不曾见,唯有被夕阳余晖印照下的林荫点点,安静非常,偶有鸟兽奔行,泛起穿林过叶之音,又犹如自然放乐音,好一副人间少有的世外桃源景。

此间情景或许对于需要凡间世俗银钱来过活的小驿站,帮助无多,毕竟没有官道驿路上的那些如织行人来增添香火人气,所赚钱财自然多不上去,但对于行走至此的十一和鸢鸟,却是不可多得的美好人间。

在茶余饭后之时,尤其是现在需要枯燥等人时,还能安安静静地欣赏夕阳余晖,悠哉美哉。

附近有山峦起伏,叠嶂丛生,爬上山顶处,便能领略到此处与之大陆之上的其他地界,不一样的夕阳风景。

好看着呢。

若是再捧上一杯清香茶水,那边更加是人间快意之事。

故而此地也被寻常凡俗,包括偶然路过此地,见着了此情此景的山上仙人都一起赞不绝口,将其称之为是此景应出天之上,天下少有人间色。

所以桓庭国来往游人众多,可不知怎的,偏偏就对此地驿站“视而不见”,就好似这间小驿站游离于现世世俗之外,或是鬼魅阴间中间,导致寻常凡俗即便是路过此地,也都不可见,所以时常下来,此地一天到晚,大都是门可雀罗的模样。

为此,跛脚少年已经不止一次地寻自家的年轻掌柜发起牢骚,说此地山根水运,福泽是多,可没一样是让他们在此地世代生存之人能够汲取的,大都还是尘归尘,土归土,从哪里来的,就又被要回到了哪里去,路过他们这边时,就好像变成了行色匆匆的旅人,就好像停下脚步都能要了他们的老命一般,连个驻足而停,简单瞧瞧的时候都没有。

所以啊,跛脚少年要自家掌柜的最好是看看风水,再改换门庭,好好寻那擅长寻龙走穴,藏风聚水的山水大师给瞧瞧,看看是不是咱家店是不是建造之初,坏了此地规矩,这才导致咱这的山水气运,一个都没留住,全都悄然流逝走了,不然咱家店为何明明是地处不错,所做饭菜但凡来过之人都赞不绝口,结果却反而一直没什么人来。

对于此事跛脚少年耿耿于怀了多年,只是每次说到最后他又都会来个九曲十八弯,绕到他自己身上去,说他这辈子是要待在这跟你这个光棍汉子相依为命的,可是他还年轻,还是个孩子,他可不想同你一样一辈子打光棍啊。

可话又说回来,他这么个半废之人,身上有没有大片大片的金银财宝傍身,哪家小姐会傻了吧唧的看上他这么个穷跑堂的?

怨声载道,牢骚极多。

但事实上每次再有客人来时,还是会如约换上那副热情至极的模样来。

说到底,还是那几个字,生活而已。

只是每一次年轻掌柜听到最后都会笑着骂上几声,说他是个见钱眼开的小财迷,眼睛里只有功劳簿上的那几颗金银铜钱,一辈子就掉钱眼里了,没出息。

跛脚少年就好像听不出这些话外的骂人之音,自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每次也都会颇为自豪的反驳自家掌柜,说他这是天生的财神命,这才命中坎坷,只有财一字,都要二十的人了,还没情字傍身。只可惜自己这天大的神仙老财神上辈子犯下大错,结果引动天庭上那些眼高于顶的牛鼻子勃然大怒,然后一同排挤于他,这才将他打落天庭,跌落凡间,命他这辈子只能心中想钱,眼中身上手上却不能见,为的就是给他施加苦难,折磨于他。

说到底就是看他不爽,他难受了,那些天庭上的牛鼻子就都开心了。

年轻掌柜每当这时候就会打趣于他,问他既然这么恨天上那些牛鼻子,为什么不重振旗鼓,恢复真身,在天下人间混出个人间帝王的人样来,气死天上那些只会添油加醋看戏的?

跛脚少年就会一瞪眼,一板一眼地说些正经胡话,说这怎么能行,他要是走了,谁来照顾你这么个老光棍啊?

每次跛脚少年都会将这套说辞说的那叫一个有鼻子有眼,一些路过此地,但见过的世面并不多,读书也少之又少之人,说不准还真会被他给唬住,真就以为他是自己言语说辞里的那什么跌落凡间的财神爷转世,就听信了这跛脚少年的忽悠,然后为了自己后半生福运,屁颠屁颠的给这跛脚少年赏些余钱。

关键是这跛脚少年每次也都机敏,不多要,至多是个十文二十文钱的,说是讨个心意到了就行,不用太过破费。

所以成功之时,也不在少数。

对此,年轻掌柜每次都会叹为观止,觉得他这一手绝对算得上是山上神仙都未必学的来的神通本事,所以每次跛脚少年在店里开始“坑蒙拐骗”的时候,年轻掌柜也从不阻止,反正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说不定他要阻止,反而是坏人美事,到时候好事没帮成,自己先落个里外不是人。

便是如同适才,若非这跛脚少年被那鸢鸟极为通灵,也极为机警的模样给吓住,就十一这种入世江湖经验几乎半点都没有,只知道打哪下刀,橫抹过剑,最省力,人死最快的单纯少年,他如何会放过之?

那定然是不赚个盆满钵满不罢休了。

......

坑蒙拐骗小神仙,信以为真同道人。

......

鸢鸟和十一上了二楼客房之后。

鸢鸟便一直在客房之内飞来飞去,巡查客房四周状况,当然更多时候还是飞到窗边,瞧瞧这桓庭国引以立国的绝美风景,尤其是夕阳之美,放在大陆任何地方,都是世间少有。

甚至还被许多读书人称之为“人间绝色”,是只桓庭国攀花小城此一家的无上宝贝。

瞧着西方那一轮遮蔽了半边天的通红大日,缓缓落下,将十一整个人,包括整座小驿站都囊括笼罩了进去,印上了一片通红之色,叫人舒服的直想躺在云遮雾绕间,睡大觉。

或是这通红夕阳单单是照耀在身上,就能让人感受到一股子心安和暖洋洋之意,便是有再多修行路上的“拦路虎”,生活里的“绊脚石”,也都一下子全没啦。

至少十一是这么想的。

此间美景,人间绝色,该配上美酒或是香气扑鼻的盏茶一杯,然后坐而赏之,才不算暴殄天物,辜负了世间赋予这文人才子和山野樵夫皆可会的美好。

鸢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少年坐在桌边,以附近山脉之中汲取的山泉水所泡茶水给鸢鸟倒上一杯后,屋内顿时香气四溢,鸢鸟这才飞回,落在桌边,低头用鸟喙轻啄水面,小酌一口之后,撇了撇嘴道:“以前怎么没发现老头子的槐叶茶,其实也挺好喝的。”

少年咧嘴一笑。

然后他自己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

水还烫。

是因为从屋角之处直接流淌而出的附近山脉之中的山泉水,不用以火堆烧制,打从泉眼里流出来时便是那炙热的沸腾水,这也造就了房间之内即便是大开窗落,也一样有水汽蒸腾,而且这山泉水不知是从何而来,蒸腾到屋内之时,竟是散发出扑鼻清香,外有通红夕阳印照于身,内有山泉水汽沁人心脾,直叫人陶醉其中,恍若置身于仙境,也难怪会有“人间绝美色”的说法了。

少年端起茶杯浅浅抿了一小口,茶香略淡,但水香气却极为浓郁,便是好似茶水茶水,以后为主,以水为重,茶到了这里,反倒是成了点缀。

至于鸢鸟为何会说还是那菩桀的槐叶茶好喝,只怕还是二者于身体裨益不一的缘故。

毕竟这里的茶水再好喝,也不过是给那些山泽野修或是凡夫俗子之流,品尝尝鲜之用,其内所蕴含灵气,如何能有菩桀这位位及圣人所悉心珍藏的槐叶茶多。

二者之间,自然无可比拟之处。

于是少年便笑着打趣道:“以前菩桀老爷爷可没有如此请你喝过茶吧?”

鸢鸟撇了撇嘴,倒是并未在这种事上过多纠缠,想来是这种“黑历史”不愿多提,反倒是疑惑问道:“这家店开在这种位置,那个掌柜的还是四境小宗师的武人,放在桓庭国这种地界,不说是最高战力,也可是最高的那几人之一了,别不是我们误打误撞,正好撞进了什么开业已许久,仗着自己修为高深便大肆搜刮来往游人,甚至还要取其性命的黑店?”

少年摇了摇头,“在咱们之前便来此的那位独自吃酒的魁梧汉子,修为并不算低,四境修为,而那掌柜的一样是四境修为,两人相安无事,也足以证明这地方并非是黑店了。”

鸢鸟好奇问道:“相安无事便并非是黑店?什么道理?”

十一微微一笑,“我的道理?”

鸢鸟立即翅膀乱扑扇。

少年哈哈大笑,“其实是因为那魁梧汉子同我们一样,都是些拿人头换钱财,再用以活命的人。”

“是杀手?”鸢鸟忽然想起他们来此地的目的来,“你确定王剑来会来?还是那郝书生给你的情报上写着这些头头道道?”

十一端起茶杯,并未喝,而是直接回道:“是写着,情报上说王剑来同这里的掌柜,是至交好友,在桓庭国这个地界,两人有并称于天下之顶的美誉,好像是叫做正道双雄吧,他们二人各自的具体名号我倒是没仔细看,反正是这座江湖之上数一数二的顶尖高手。”

鸢鸟目瞪口呆。

人世间什么时候区区四境武夫也可以被称之为“数一数二的顶尖高手”了?

若是世间已经皆如此,那他蛰伏了万年之久的莫大谋划,是不是可以提前展开了?

换言之鸢鸟虽然惊愕不已,可心思里也着实在想着若是世间大都是如此模样,那都不知道该有多好。

少年无奈,“相较于我们而言,桓庭国并不大,可对于寻常凡俗而言,可能一辈子,就只能在这座天下摸爬滚打了,这里灵气聚集并不算浓密,甚至还可以被称之为稀薄,加之此地之人天赋皆低,即便是偶有一两个天才,也大都会因为地处偏远,不见世事,结果最后落得个泯然众人矣,在这个地方,说不得有几多人一辈子在这里生老病死,也不曾走出这座小城去。”

“故而四境小宗师在这,自然能当做咱们等级划分出来的大宗师来看待。”

鸢鸟下意识问道:“那攀花城的李家,不是有个破境金丹的?”

十一哭笑不得,“不就他那么一位?还是最近才成,不过李家那位金丹之境,若是野心不大还好,可若是野心极大,只怕桓庭国的未来一段时日,要朝堂动荡了。”

鸢鸟幸灾乐祸,“你这烂好人是不是觉得,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然后自己想尽办法也想要为这片小地方的天下人讨要个不比遭殃的公道啊?”

十一放下打从举起,就一直一口没喝的茶杯,然后站起身来,起身走到能瞧见夕阳余晖的窗边,目光瞧着窗外夕阳,伸手抚摸着那长势太好,已是触及窗边的榆树枝,不知为何,这一刻他竟是觉得这夕阳当真是刺眼至极,自嘲道:“我哪有那么大本事?金丹境的大炼气士,杀我那还不是跟杀鸡一般?”

鸢鸟一下子便觉得畅快至极,原来烂好人也有烦恼自身而通达不起来的一天啊。

然后起身又开始它的巡守四方大业,瞧着天外那轮红日,渐渐没入山头,鸢鸟嗤笑道:“算你小子还有点自知之明,不然无需那些老家伙们动手,我自己就先干死你,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废物,留着干嘛?最后还平白无故的坏我千年大谋划。”

十一脸上一黑,“我又不蠢。”

就在此时,鸢鸟突然如遭雷击,呢喃自语道:“同道中人啊。”

十一不解,“什么?”

随即鸢鸟便在房间里,四处飞来又飞去,哈哈大笑,向十一解释道:“驿站那个小跛子,有点意思,若非本鸢现在身份不可显,真要然他端端正正的行上一番拜师礼了。”

鸢鸟说到这,红眸一亮,瞧着少年嘿嘿笑道:“混小子,本鸢交给你一项任务,要代师收徒了,将那小跛子收入咱糜下,日后带着他勤勉修行,行走江湖,如何?”

十一一个头两个大,更多还是不解,“这是为何?”

鸢鸟神秘兮兮道:“莫问莫问,多说无益,平白泄露天机而已。”

少年端起桌上茶杯,小小抿了一口茶给自己压压惊后,这才说道:“我一个三境修为的半吊子,自己传荡江湖的经验还没人家深呢,如何能够教导的了他?就算是你打着误人子弟的心思,可也至少懂得要比人家再多点吧?”

鸢鸟摆了摆手,“大可放心,自然是由我亲自来教导于他,至于你,别臭美了,你想教,本鸢第一个不答应。”

十一也不甘示弱,“说得好,可是你想收徒,有问过人家答应了没?”

鸢鸟一瞪眼,“天底下怎么可能有这么蠢的人?天上掉下来的福缘傍身,难道就这么心甘情愿的将其推走不成?”

十一觉得自己实在是说不过这只不管怎么说,都能占到理的鸢鸟,可又耐不住自己心间因为想知道为何而百爪挠心,“为何是那小跛子?我们才过来时,并无任何身怀莫大天赋,是能够成为炼气士的良才美玉之流的异样啊。”

这下轮到鸢鸟不解,下意识疑惑问道:“谁说一定要成为炼气士,才算厉害啊?”

十一腹诽不已。

世间炼身通世大体上就只分为两大类,武修和炼气士,传承几千年之久,便是儒家子弟,释家门生以及兵家修士,总归是万变不离其宗。就是登顶大道所用“坦途”不一而足罢了。

鸢鸟间十一那百爪挠心的模样,主动解释道:“这小跛子吹牛皮,说自己是什么流落凡间的财神爷,这会正同那掌柜的在讨价还价呢。”

十一不解,“这又如何?”

鸢鸟立即鄙夷地瞧着他,一副“你瞧,乡巴佬,土了吧唧的没见过世面的模样”,“这倒是不如何,问题在于,谁都不愿信,那小跛子所言句句属实啊。”

“什么?”十一震惊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