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體 | 加入收藏 |
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一百九十七章 有面条又宽又硬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3757 字



一人一鸟由白走到黑,正好在临近攀花小城时,路过一家不大但也不算小的驿站,驿站比较老旧,只有门口挂着两面褪色严重的破旧老招子。

一面写着驿,一面写着酒,均以同修盟下属的附属国,桓庭国古老书言写就。

一直都是风尘仆仆赶路去的少年,这一次破天荒的停下脚步,然后瞧着那两面老旧招子,久久不肯离开视线。

鸢鸟问他为何,少年只说,我们到地方了,就这里,不用再走了。

鸢鸟不疑有他,说那就进去,正好吃点东西,还要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走了一天真是累死个鸟了。

少年便笑着说好。

然后一人一鸟便缓缓走入驿站之中。

鸢鸟在他肩上手舞足蹈,就差没有兴奋鸣叫几声了,行走一天的路程,路上都是干粮相伴,压根没有好好吃上一顿饭嘛。

进了驿站小店之后,少年这才发现驿站之内并不大,占地方圆不过几十丈,店内陈设一目了然,并无任何寻常求财店铺内常挂着的求财对联或是能够招财进宝的吉祥宝物之类,只是木凳,木桌和成摞的酒坛以及挂在房梁上的肉感和干菜,再就是有一幅黑白泼墨,老舟子撑舟泛江图相挂于墙而已。

店内零零星星只有三人,一个年纪轻轻,有些儒家气息,相貌虽说不算俊朗,可也端正非常的年轻掌柜,正在酒柜后面闷头看书。

一个年岁不大但看起来要比十一大上三四岁,却要比十一黝黑极多的少年正趴在一张桌子边上低头打瞌睡,说不定还做了些美梦,因为在他面前的桌子上,还流了不少的口水。

想来应该是这家驿站的年轻伙计。

还有一位正值壮年,胡子拉渣的魁梧汉子,坐在与伙计相邻一桌的酒桌上默默饮酒,桌上一个大酒坛,三道下酒小菜,猪耳朵,花生豆,还有酱牛肉,一口酒,一口菜,换着花样吃。

瞧着便让人觉得香。

在他桌边上放着一柄长约四尺,宽约两尺的红鞘大刀,刀鞘看着年头极远。

倒是没有锋芒毕露之相。

驿站还有二楼,想来是用来住宿之用。

十一和鸢鸟在进来驿站之时,年轻掌柜看书入迷,头也不抬,只是轻咳一声。

而坐在桌边低头打瞌睡的少年却是豁然惊醒,立即抬起头来,胡乱用手臂擦了擦嘴角,又赶忙擦了擦桌上流落而出的晶莹,慌忙从凳子上站起身来,一拐一拐地弯腰向十一走来,肩上那块白色抹布提在手上,笑脸相迎,“哟,客观几位啊?您请,您请,请问打尖还是住店啊?”

原来是个跛子。

至于那位安安静静吃酒的汉子,则一样头也未抬。

十一瞧着跛脚少年,并未低头瞧他那只跛脚,反而笑着比了个二的手势,说了句吃饭,上些店内特色,无需上酒,我们够吃便可。

跛脚少年心中虽有疑惑,下意识瞧了一眼十一肩上的鸢鸟,显然琢磨着这第二位客观该不会就是这只鸟吧?

但他脸上笑容不减,喊了声“好嘞,客观您这边请”之后,向前带路。

十一便顺着少年相迎的方向,走到与那魁梧汉子相隔着一张桌子的地方,坐下,然后将“乱世”同那位独自吃酒的魁梧汉子一样,放在桌边,自己则正襟危坐,眼观鼻,鼻观心,鸢鸟直直立在他肩上,鸟眸四处乱瞧,但却不发一言。

只以传音方式告诉十一这家驿站,并不简单。

少年默念了声,我知道。

这是十一同鸢鸟在遇见那江湖莽夫和年轻书生之后,商量好的事,日后行走江湖之时,除非必要,不然它会口吐人言这种事,还是隐藏起来为好,不然那句“勾结大妖族,残害我人族修士”的黄汤屎话,就等于自己端起来然后泼上自己一身,到时候真是想洗都洗不掉。

百口莫辩。

......

入他乡俗遇故知,时来山水神仙气。

......

之后。

除了十一和鸢鸟突然闯入之外,驿站小馆之内一切照旧。

那位独自一人,默默吃酒的魁梧汉子,在吃完之后,默默上楼去,而那位年轻掌柜自始至终都未抬头多瞧上一眼。

不多时,跛脚少年便为十一端上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和一碟同刚刚那魁梧汉子一样的酱牛肉。

面条是十一从未吃过的样式,好似是被某种薄刀以极快手法巧力削制而成,面条粗细不均,但都略厚,咬在嘴里,很有嚼劲。

还不错。

只是等待许久,那跛脚少年之后就开始收拾那魁梧汉子剩下的菜碟,所以就这一碗,便没了下文。

十一偷笑,以心声在那幸灾乐祸,问鸢鸟是不是几片牛肉便够了。

鸢鸟直接跳到桌上,不说话,目光死死盯着少年,红眸之中的红芒几乎都要凝成实质。

结果十一在鸢鸟那杀人的目光下,实在是抵抗不住,硬着头皮又多要了一碗,那位跛脚少年在闻言之时,还以为是十一对驿站的招牌面条赞不绝口,自己在那夸赞吹嘘了好一会,说什么方圆五十里之内,再也找不到比咱家更好吃的宽面条,这些面卤,都是咱家秘制而成之类的云云。

跛脚少年的热情给十一说的有些手足无措,张嘴不知作何言,只说那便赶紧再上一碗,确实好吃之类的话。

实际上对于这些,他毕竟从未经历过,行走江湖,处处是学习,处处是经验,这些话当真不假。

这些轮到鸢鸟以心声笑他,加之很快这面条又上来,鸢鸟这才收回了刚刚那欲要杀人的目光。

面条油而不腻,很有嚼劲,便是连鸢鸟都赞不绝口。

只是那跛脚少年,从头到尾,目瞪口呆。

什么时候世间都有了吃面条的鸟了?

而且还是一吃一大碗,连面汤都不剩下的那种?

就不怕自己被撑死?

跛脚少年还以为自家驿站来了某位化形而来的山泽大妖,给吓得不轻,一双眼睛四处乱转,惊疑不定,有好几次都是下意识向年轻掌柜那边走过去,希望自家掌柜的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倒是那年轻掌柜是个见多识广,且沉得住气的人物,在禁不住跛脚少年的软磨硬泡之下,抬起头来瞧了一眼之后,便没了兴致,继续低头看书,不过倒也出言安慰了那跛脚少年一声,告诉他无需大惊小怪,只是寻常灵兽而已。

下一刻跛脚少年再回头时,便瞧见鸢鸟直勾勾地瞧着他,那模样,就好似是一位艳丽女鬼,欲要将他的心神魂魄都给勾魂了去。

吓得跛脚少年连忙低头,再也不敢抬头瞧鸢鸟一下。

鸢鸟的一路上给十一破坏的七七八八的心境,这一刻,一瞬大好。

十一不忍直视。

吃过面之后,十一以心声询问鸢鸟今日不走,就在这住下可好?

一向以贪图享乐奉为鸟生主题的鸢鸟,这次竟然破天荒的询问了一句为何?

十一便说这里便能遇见那个王剑来,攀花小城自然也就不用去了。

但鸢鸟何其聪明,对于他这番无论怎么听都像是推脱之词,不大相信,但他思来想去,却就只能想的出是少年心中还在对那灰色长衫老者临死前,所放狠言,心有不安,不敢前行罢了。

毕竟一位货真价实的金丹境大修士,到底不是他们现在的实力可以抗衡之的。

不过知晓归知晓,可这再嘲笑一番怎么也避免不了,于是鸢鸟也不说答应,先开始宣泄自己心中郁积的怨气,打趣十一,等到它发泄够了,最后才答应少年,住下便住下,但在这种小地方,一定要住最好的房间,可不能为了省钱便凑合对付一晚,不然它宁愿熬夜赶路,到了攀花城的大城中,住那豪华之所,到时候钱财破费,只会更多。

对此十一并未有异议。

在向那跛脚少年要了一间天字号的上等客房之后,少年便带着鸢鸟上了楼去。

待得十一上楼之后,跛脚少年便向那自始至终都是头也不抬的掌柜倾诉苦水,说那鸢鸟瞧着也太吓人了些,咱这辈子活了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诡谲的鸟哩。

掌柜的就笑骂他个子大,胆子小,以后长大了准没出息。

跛脚少年被骂也不以为意,反而掐媚极多,说没出息就没出息,咱就一辈子待在这驿站里,陪着掌柜的,还能说话解闷,多好?

年轻掌柜直接伸手一指十一和鸢鸟剩下的菜碟,一句话都不想跟他多说。

跛脚少年识趣,屁颠屁颠的上前去收拾桌子,但边收拾,还不忘了向掌柜的邀功,询问掌柜这次的功劳簿上,是不是又可以给他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最不济,半笔也行。

然后他说着说着便自哀自怨,牢骚极多,说咱家店,好是好,可这位置也太偏僻了点,虽说离着攀花小城并不算远,可到底还有些距离啊,再加上小城的商人羁旅本就那么些,走来走去的谁还不知道谁啊,这样一来咱家店就更加生意冷清,门可雀罗了,这都三天了,咱家店才来了两个客人,那个魁梧汉子一句话都不说,他单单是瞧着就会心生惧意,后面那少年倒还好,可这年岁也太小了些,这么小的年纪就敢出来行走江湖……

跛脚少年说到这忽然顿声,然后结结巴巴道:“掌柜的,你说那少年该不会是某个返璞归真的仙人,还是那化形山妖啊?我看像后者,他肩膀上那只鸟,好像是叫鸳吧?红眼睛啊,咱活了这么些年,啥时候见过?而且掌柜的你没见那只鸟,红眼睛乱转,瞧着哪都看,明摆着已经开了灵智,最最最重要的是,这鸟竟然还能吃面啊,我的老天爷,一般人谁有?想要有这么一只鸟,怎么不得,不得好几块灵石啊?”

此刻在楼上本还在四处乱飞,看这看那的鸢鸟,突然如遭雷劈,嘴中呢喃道:“同道中人啊。”

年轻掌柜头也不抬,但听得出,也有些被这跛脚少年给逗笑了,“把桌子收拾干净了,一会还会有客人来。”

年轻掌柜所言前半句,跛脚少年立即便耸拉下了脑袋,但到后半句时,却又是猛然抬起,眸中发亮,“掌柜的,真的?掌柜的您就瞧好吧,我办事您放心,保证让这次的客人大讨腰包,所以掌柜的,这次你总该在我的功劳簿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了吧?”

年轻掌柜放下手中笔,第一次抬起头来,笑骂道:“小王八蛋玩意,活没干多少,就知道要功劳,干你的活去!”

却见那年轻掌柜的模样,模样虽是平淡无奇,可在他左眼位置,却是有着一道极为猩红刺目的刀疤,无异于是毁容了。

跛脚少年笑逐颜开,连一瘸一拐的步伐也都好似利索起来,“好嘞,掌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