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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六十五章 才是少年酒已醇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7417 字


......

人间最美四月天,便是杀机也显俏。

......

古绝小城,有着“人间最美四月天”之称的边陲小城。毗邻北河山脉,是过往游人羁旅,或是那些准备进山修行试炼的武修炼气士必经乃至落脚之地。

在这补给上一些路上所需以及进山必备之物,这当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北河山脉外围的堪舆山势图,制作精良者,会卖出三五枚中品灵石的高价,遭人哄抢,经常会有不少的武修炼气士为此拔剑弩张,再就是出城之后,还没进山,便已有了极为浓郁的血腥味弥漫。

再就是些负伤丹药或是防身兵器颇为有人气,因为最为实用,杀敌保命都再好不过。但大多数人因为囊中羞涩,都还是照看一些法器,至于更为高级也更为昂贵的灵器,动辄便是几十上百的中品灵石。只有那些出身名门豪门的大宗门或是大家族子弟才会入手,寻常散修,即便是倾家荡产也都未必能够买下一件最为便宜的。

修炼如烧钱,到底是同那穷学文,富学武一个道理,有钱的富家子弟,就连吃饭喝水睡觉都是在修炼,无时无刻不在承受那灵气灌体之力,修炼便如那海上扬帆,有顺风推助,破境之势如破竹,也如虹。

反观散修,大都被称为“大路货”或是“野狐禅”,时常修炼都只能从牙缝中扣出那么一点,“那一点”都还是隔三差五的,修行路上自然是一步一坎,遍布荆棘,步履维艰。

如十一这般样,若他不是机缘巧合下,去了那九曲黄泉中,遇见了菩桀,那他即便是豁出了性命去努力,大概其最后最好的结局境界恐怕也就是他现在的三境,再想往上破境,难如凡俗登天。

小城之内,有着三大家族,分别是付,刘,沈三大姓氏。算是雄踞一方的富甲势力,各有私军数万,共同掌管城中秩序与安危。

三大家族私军有着极为微妙的平衡,大都是由三境的武夫所组成,那些十夫长,百夫长便依次要高上一境,到得私军万夫大统领之位者,基本上都是地境巅峰,也会有才入天境的大能高手存在。

对于小城能够在人世间那两大势力的夹缝中存活至今,江湖上流传之语颇多,茶余饭后,也会有着不少的众说纷纭。

有言之三大家族虽是在小城之中成鼎立之势并存,互有争斗,可在对外时,却又连成一气,同仇敌忾。

这也是让同修盟和行修会颇为恼怒头疼的一点,两方势力皆是数次想要将这块“巨大肥肉”坦然收入囊中,结果古绝小城仅凭借自身雄厚的财力和其所处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便将两军打退,两军数次吃亏,可从未损伤过重,大都是些可以简单弥补回来的轻伤,事后古绝城再同两军商议些赔偿,破财消灾便完事。

对于小城的有意“示好”和“示弱”,两大势力心知肚明,也感到憋屈,这也是古绝小城送予他们摆在桌面上的“仁至义尽”,看似是畏惧或是尊敬,实际上也让古绝小城声明大增,使得一些散修炼气士蜂拥而至,奉为散修圣地,也算是“赔本赚吆喝”最为典型的成功例子了。

如此往复,小城愈加固若金汤。

小城倒是也有自知之明,从不外求,也从不向外扩张,更没有嚣张跋扈行事,大都奉行着“和气生财”的那一套。

甚至恰恰相反,但凡其周边还有哪座小城小镇有个天灾人祸的,古绝小城中的三大家族都会尽心尽力帮之,时间久了,声誉显高,盛名显赫。

再加上小城绝好的地理位置以及周边的山肥水美,小城来来往往的求财商人,多不胜数。

间接地,无论是同修盟势力范围,还是行修会辖境,也有不少的城镇与古绝小城有着极为重要的商业来往,久而久之,根深蒂固,两大势力更没了什么好法子,也便只得捏着鼻子,听之任之了。

当然了,能够让两大势力偃旗息鼓,还有一个较之重要的原因便是平安息楼,传闻中平安息楼的主人分别去两大势力扎根于此的地方军势拜访过,中间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倒是不久之后,两方势力尽皆撤兵,在江湖上引得不小的震动。

此时在小城口,一位穿着草鞋,身着粗布麻衣,腰间悬立一柄三尺锈剑,肩膀上还立着一只眸中泛红,一身黑亮羽毛鸢鸟的穷苦少年,正好奇地打量着古绝小城的城门楼,身旁来来往往无数穿金戴银的富贵游人,有面露好笑的,有好奇的,也有一脸嫌恶,还有淡漠如未见的,当真是人世间百态尽显。

但少年却是全都将其当做了如耳边过风,毫不在意。

这一人,一剑,一鸟正是在北河山脉奔行一旬有余的白十一,“乱世”和血鸢。

在北河大陆之上,古绝小城虽作小城,可也是实打实地仙家小城,它的“小”,自然是相比较于长临,江南,洛水这样动辄便是绵延千里万里的仙家大城来言。

所以了,对于他这个打小便只生存于祈梁城这种真正的凡俗小城的小人物来说,古绝小城,已如人间奇景。

仙家小城之美与自然来的鬼斧神工自是不同,尽是仙人施法,人工雕琢的痕迹,以工整,人建和创造为美,单是那高足有近百丈全由那坚硬无比的青石铺筑而成的巨大城墙,包括还在城墙之上的万丈琉璃城门楼,便已是让只见书高的少年叹为观止。

阳光一照,熠熠生辉。

月光一瀑,粼粼点点。

少年肩上的鸢鸟强忍住想要啄他头,将这土包子给啄醒的冲动,强撇过鸟头去,是宁看远山如烟,不瞧少年那一副丢鸟的模样。

鸢鸟所见世面之多,到底不是他这么一个井底少年可比。

只是有时越是有心避开,便越是事与愿违,鸢鸟耳边很快便传来少年兴奋的声音,“小坑鸟,好高啊。”

瞧瞧,井底少年即便是已经见识过那断界山之高,甚至亲身历过,也依旧改变不了那遇事则新的丢人样。

鸢鸟腹诽不已,心说菩疯子当真是好算计,让它来做这个丢人的冤大头,他自己在那断界山顶上,指不定又在茅屋前的石桌上,一边喝上一杯槐叶茶,一边瞧着此时他们两个的笑话,然后偷笑不休,自己享起那清福来。

与人在外,尤其是有修士所存的仙家小城,鸢鸟一向会伪装成普普通通的黑羽鸢鸟,至多是有些有些变异,还未开启灵智的灵兽,最大的好处便是不与人猜忌,不会无端招来祸事。

若有想言,大都使用着一种名叫传音入密的特殊术法,直接将它的想法传递到少年的脑海当中,比如现在,终于是没忍住,回头瞧了一眼少年那眼中放着光亮的丢鸟样,立即气急败坏道:“赶紧走,赶紧走,你蠢,不嫌丢人,我还嫌呢。”

少年讪讪一笑,抬步想迈,崭新的问题又摆面前,打从进入古绝小城之始,一切行步行事,包括衣食住行,皆需要钱财作为媒介,或言生存之由。

而少年现在,身无分文。

少年下意识向周围瞧了瞧,好像如他这般外看里看都是一副穷苦样的想要进城之人,除他以外,已是再无他人。

“小坑鸟,这咋办?”少年求助。

虽说只要过了那楚门考核,那他也便是属于生财有道,可到底不是现在呀,那句“十文钱难倒英雄汉”,放在现在的他身上,当真是再合适不过。

肩上鸢鸟撇过头去,一眼不瞧少年,可在少年脑海中,鸢鸟却是破口大骂,“你好意思问一只鸟要钱?”

少年的脸腾地就红了,不知所措。

就在此时,少年身后的人声忽然嘈杂起来,只听得周围人议论纷纷的声音此起彼伏,像是有什么大事发生,却又不敢多言,只敢碎碎念,“这咋回事?我的老天,这是什么队伍?怎么那么多侍卫?王城的禁卫军吗?诶?中间那个骑马的白衣花裙小姑娘好漂亮啊,啧啧,粉雕玉琢的,瞧着就水灵,要是......”

话音到这,戛然而止。

旁边似是有人强行捂住了他的嘴巴,接着便听到一声故意压得更低的沙哑声音隐隐传出,“小点声,蠢货,不该说的别瞎说,你知道她是谁吗?”

“谁?谁啊?”先前说话的那一位似是被身边同伴那“煞有介事”的举动给被吓住了,再说话时声音略微有些发颤,也不敢再继续多言。

十一不小心听着有些想笑,这位仁兄显然就是那种空有贼心,但没贼胆,嘴上还没个把门的市井胆小鬼。

显然是在市井摸爬滚打惯了,也见过不少世面,但就是那种类似于“滚刀肉”样的小人物。

少年寻着声音好奇转过身去,只见两个长得贼眉鼠眼,但身着颇为不俗的中年人,正低头小心翼翼瞧上几眼那一支冲着城门口缓缓走来的队伍,再小声地议论上几句话,“你想死可别拉上我,我告诉你,她就是咱古绝仙城沈家的三小姐,也是咱古绝小城绝顶的第一美人。”

古绝小城的沈家,十一在《大陆寻仙志》上,有瞧见过寥寥几笔的简单介绍,说是古绝小城三大鼎立家族之一,家族生意遍布半个北河大陆,其家族之庞大,虽说是扎根于古绝小城,但实际上,其家族已经遍布了近半个北河大陆,强横至极,有着“卧龙一隅,富甲一方”的称号。

不比那些寻常的二流仙家宗门差到哪里去。

倒是这个沈家三小姐是不是古绝小城的第一美人这类的事,想来并不是什么极为重要的事,估计大都是江湖中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闲言碎语,不足挂齿。所以十一倒是没在《大陆寻仙志》上面瞧见有笔墨写过。

穷苦少年现在所站的位置略有些尴尬,正是在进城的道路中间,回过神来的少年,脸上又是一红,赶忙走到一边去,让开路。

与见世面,如鼠见猫。

周围人群顿时都对他没了兴致,包括一些原本还有着觉得“这位小家伙还挺俊俏”的人也都撇过了头去,仿佛再多瞧上一眼,都会脏了他们的眼。

江湖上虽是大都奉行着“实力为尊”的一套道理,可勇气和信念同样为人称赞不休,这便与自身实力无多大关系,就比如,那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样的勇气之使。

像少年如此模样,自古以来,便是为人瞧之不起。

但在少年心里,却是另外一番光景,“不与人麻烦”,也正是白家祖训当中的一条,少年可都还记着呢。

不过少年到底还是岁数小了些,心境经过这些年的打磨,是有了一些成熟,但还是免不了少年心性的那些好奇,偷偷向那骑着一匹白色骏马的白衣小姑娘瞄去。

只见那小姑娘,一袭白色花裙,岁数不甚大,约莫也就和自己差之不多,一张略有些婴儿肥的小脸上,温静如水,温文尔雅,精致如画的五官,便如那画师笔下的点睛之笔。不过十一莫名想到的却是志怪小说当中,常常出现的那修炼千年终化形的狐妖,还有其特有的“白狐脸儿”,勾魂夺魄,漂亮至极,显然是有着天然媚体的温柔姑娘。

在穷苦少年的心里,这位沈家三小姐,与阿彩那种清灵之美到底是一种不一样的美,具体哪里不一样,他这个乡下土包子却是说之不上来,但显而易见,这姑娘让从未见过如此媚体的少年,不由瞧得有些入迷。

站在少年肩头的鸢鸟,瞧着少年如此丢人的模样,有些鄙夷,倒也并未出声点破。

在它心思里面,男人瞧见女人,自当是要心生爱慕的,如若不然,难道还要瞧见男人才能心生爱慕不成?

这一刻,鸢鸟的鸟眸中忽然就有了些恍惚,似是想起了什么陈年旧忆,摇了摇鸟头,撇到了别的地方去,鸟眸视线,转向天。

周围这些人群,大都是来去匆匆的商人羁旅,显然是大都听闻过“古绝小城第一美女”这么个名号,始终未见其人。

如今终于瞧见真人,即便是有些见过许多世面的“江湖老油子”,也不由得有些抵抗不住自己心中那些本能的驱使。

于是场面一时间有些嘈杂,人群渐渐有些失控的迹象,人人都想着再靠近一些,仔仔细细地端详打量他们心目中的“小女神”。

包括那些身旁还有着女伴的,无论身边女伴是美是丑,也大都小心翼翼地偷瞄着,就像是眼睛分成了两股视线,一股壤内,一股往外,不足为外人道也。

突然间,正缓缓行进的队伍之中有个很是威严的声音夹杂着内力,沉声喝道:“让开,让开,沈家三小姐去死亡山脉试炼凯旋归来,快点都让开,别挡了路,不然...后果自负!”

被这裹挟内力,有着震慑人心功效的声音一震,少年一个机灵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失了态,苦笑连连之余,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脸,将那些泛红的心思摒弃掉,安静站定。

心有坚持的贫苦少年,到底还是有些定力的。

这时那位马背上的温柔姑娘,突然俯身向着刚刚讲话的那位身前侍从轻声道:“吕叔叔,无妨的,我们等一等也好,别让人觉得我们沈家太过嚣张跋扈了,对于我沈家声誉算不得好...算了,不然我下来行走,反正眼看着便到家了,这么多时日的风餐露宿都过来,也不急于这一时。”

彬彬有礼,书香门第。

那位侍从恭敬道:“小姐,不可。”

不知是谁壮着胆子先喊了一声,“小姐如此知书达理,加之小姐身份尊贵,是咱这古绝城中鼎立家族的天之贵女,那自然是小姐先走,我们理当为小姐让路。”

十一差点笑出声来,这怕不是哪个爱慕那位沈家三小姐的狂徒,在借势表达自己胸中爱意吧?

不过他还未来得及再多想些有的没的,就听鸢鸟那冷嘲热讽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你还有心思去寻思人家别人的闲事?是不是不想进城,不想入那楚门了?那你还想不想报仇了?”

言辞犀利,字字珠心。

少年哑口无言,顿时愁眉苦脸。

当这支队伍缓缓走过少年身边时,那位坐在白马之上的温柔小姑娘,突然停在了少年身边,翻身下马,双手负后,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柔声问道:“这位公子,你肩上的小鸟,好漂亮啊。”

周围一片哗然。

癞蛤蟆真能撞见瞎天鹅?

正低头沉思的少年突然被这声音惊醒,抬起头来,瞧见那理应是与自己永远都是两条平行之线,世界不相重叠的小姑娘,真就黛眉微弯地站在自己面前,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竟是有些慌,“哦,哦,它,它叫小坑鸟。”

小姑娘闻言伸出手来,掩嘴轻笑,眼睛都眯起来了,如那春风拂过才绽的漂亮花瓣,“这是它的名字吗?怪怪的,不过很可爱嘛,小坑鸟?你好呀。”

血鸢应该是忍无可忍了,扑扇着翅膀,飞起身来便是对着他的脑袋一顿乱啄,少年猝不及防下,被啄了好几下,只得仓惶抱头,连喊了几声,“不敢了,血鸢,再也不敢了......”

鸢鸟在小姑娘身前飞了一圈,像是在炫耀,随即直接立在小姑娘肩上,鸟头微扬,高傲尽显。

周围全在看戏的人们,全都咬牙切齿,又忍不住笑意。

小姑娘笑容愈盛,伸手去接她肩膀上的鸢鸟,“原来它叫血鸢呀?名字好有气势,还能听得懂我们讲话,真是太有灵性了。”

鸢鸟更加听话,安安静静地立在小姑娘手心,闻言还故意露出不屑,惹人生惊讶。

这时那位应该是这沈家三小姐的侍从总管的魁梧汉子,忽然走上前来,洪声开口道:“我家小姐,想要这只鸟,你出个价,或者以物换物也是可以的。”

十一恍然,原来是看上血鸢了。

接着他脑海里突然响起一声冷哼,“什么狗东西,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也敢大言不惭地出言说要买下我?”

他强忍着笑,但还是忍不住贱兮兮的在心里默念道:“人家不是说了吗?看你漂亮,又有灵性。说不定啊,回去还给会好吃好喝的喂养上你,心情一好,再给你找上一只母鸢鸟,让你享尽鸟生富贵。”

鸢鸟也不恼,只是简单直接地威胁道:“小子,又皮痒了是不是?等到楚门测试过了之后,你是不是也该开始一下我为你定制的训练计划了?放心,保证让你终生难忘。”

十一赶紧识趣闭嘴,一次断界山之行,少年便已经是终身难忘了。

不过,虽是心里与鸢鸟调侃,但实际上他自是不可能真的就将鸢鸟给卖了,只是他还未来得及开口拒绝,那位温柔小姑娘便先微皱眉头不悦地喊了一声,“吕叔!”

接着继续道:“还请这位公子莫怪,小女名叫沈徽音,实不相瞒,徽音瞧见这只血鸢,便觉得喜庆,对它很是喜爱,不知你们可有事情需忙?若是没有,可否让徽音邀请公子到我沈家府上一坐?”

古绝小城沈家的明正邀请,单单这么一份殊荣,已是足以让人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周围人再瞧上少年的目光,已是没了当初的那份如看肮脏一般的眼色,已是多了一份热忱,如看金饽饽。

少年刚想着拒绝,便听到那位被沈徽音称作吕叔的魁梧汉子开口劝说道:“小姐,万万不可,小姐千金身贵,如此冒失邀请一位同龄男子,会有损小姐声明。不如让属下代劳,小姐便先行与那鸢鸟一起回去,我带着这位小兄弟,在后面遥遥跟着,可好?”

虽是劝说,可少年的感官何其敏锐,那位吕叔对他已是起了杀心。

少年心中顿时一凛。

之前在他还在紫竹林时,有一次在猎杀一头三阶的模面妖兽时,其师傅邱楚子便借着妖兽,与他讲过,说:“莫要看这妖兽会变换容貌,甚至身形颜色,将自己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借此来保护自身安危,便觉得妖兽聪明,难以捕杀,是大患之类,实则并非如此,行身在外,人世间最为琢磨不透,也最为险恶,便是人心,可能一言两语,可能仅凭喜好,甚至一点缘由都不曾有,便可成为杀人之由,总之,行走于江湖,一切小心为上,保命为上。”

“但凡不敌,逃走,不丢人。”

少年不曾想,才入世第一天,少年便是见识到了,到底何为“人命如草芥。”

少年胸中有愤怒,也不由泛起阵阵杀意,却不得不忍着。

他还未表明态度,仅凭借这么一位大小姐的喜爱,便成了他定要死亡的原因,这种人世间,少年到底是还没适应过来。

但少年表面上没有任何波动,重新镇定下来的他只是缓缓摇了摇头,回道:“徽音姑娘,实属抱歉,鸢鸟是我的同伴,并不能与你一起走。出价任何,都不会卖。”

少年话音落下,鸢鸟便飞回了少年肩膀,这一次,鸢鸟并未再说些什么风凉话打趣他,显然鸢鸟也只是趁机占占那小姑娘的便宜,饱饱眼福罢了。

瞧见这一幕的沈徽音很是失望。

同时,沈徽音身后那位魁梧汉子,杀意更盛。

这沈徽音显然也是打小便受着万人呵护与敬仰长大,一切的心境表情全都写在她脸上,不过小姑娘似乎仍是不死心,抱着试探,和不舍问道:“公子是要进城吧?不知公子进城所为何事,有徽音能助,定当全力以赴。”

话语至此,已经算是好话说尽。

再拒绝,便显得少年太过不识抬举。

此时不谈那位魁梧汉子,便是周围那些看戏路人,对他都已有了恶感横生。

拒绝一位如此美艳动人的小姑娘,让其伤心难却,实属不是一位风流君子所能干出的事。

十一刚想再摇头拒绝,脑中急急响起鸢鸟叮嘱,“先这样,不然会死。”

少年豁然惊醒,反应也不慢,立即躬身施礼道:“既然小姐盛情难却,那我便只好恭敬不如从命,我叫白十一,我家鸢鸟还要劳烦小姐照顾一二,至于我也无需随着吕叔一起,它能被小姐赏识,自是它的荣幸,我如何能再得寸进尺?小姐何时腻了,它自然会飞回,无需多虑。”

沈徽音惊喜不已,原来此时鸢鸟已是立在她肩头,鸟头亲昵挨着她的粉嫩脸颊,蹭来蹭去。

这一幕下,不知羡煞了多少“心怀热血”的男人,直恨不得将那只碍事的鸢鸟一巴掌拍死,然后再将那鸟头,换上自己的手掌才好。

沈徽音的入城队伍缓缓离去,周围那些看戏人也并未继续对着少年纠缠不休。

明眼人都瞧得出,少年犯了禁忌,已是命不久矣。

对于死人,一了百了,还攀甚的交情?

少年犹然不觉,尤其是对那位侍从总管吕叔临行之前,那包含深意的回头一撇,也未放在心上。

不过倒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并非尽是命运弄人的坏事缠身,待得少年入城时,分文未掏。

少年真就像极了那翩翩公子,大步入城去。

这一刻,那位已有豪气初显的少年,突然就想喝酒了。

......

千帆未过万事起,少年已想酒豪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