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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六十六章 看君已是故人心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7576 字


“小二,上酒!”

翩翩公子哥,胸前有璞玉,发丝有些许散乱,醉眼微醺,坐于距门有着三桌之隔的榆木桌边,面前已是有了七八坛已经空去了的泥封酒坛。

这位瞧上去醉意弥漫,但仍旧显出气度不凡,风流尽显的意气公子,趴在酒桌上,小声嘟囔着些听不太清的话,周围还有一些同是吃酒人或是吃食人,正斜眼瞧着这位意气公子,低笑不休。

宛若在瞧着一位酒桌笑料,饭桌闲言。

倒是意气公子浑然不觉,倒着已是没了一滴酒液的酒坛,嘴里又喊了一声,“小二,上酒!”

站于前台边上的小二,这才转头瞧向前台内里的酒家掌柜,后者轻轻摇了摇头,小二如得圣旨,转身进了后厨,眼不见心不烦,转身催菜去了。

掌柜瞧着那位意气公子哥,轻叹口气,从前台后面走出来,几步坐在意气公子哥身边,婉言劝道:“付南,你这又是何苦来哉?那沈家三小姐,早就放出了话,一心清修,大道之下,皆无要事,你要是真就对这么两句话就钻了牛角尖,想不通透,出不来,算什么?就算不为你自己的大道前程考虑,也该为你付家家族考虑考虑吧?”

这位掌柜,中年男人,有着两撇小胡子,不胖不瘦,脸上稍显些那些寻常商人没有的正气,棱角微圆,瞧着倒像是一位儒家门生。

读书人。

读书人在劝读书人。

意气公子,醉眼醉语道:“郝书生,你一个外人,又不是我付家人,管那多作甚,拿酒拿酒,是怕本公子出不起钱是怎的?”

话音落下,桌上突然拍下五六块棱角分明,像是经由利器切割的工工整整,还散发着青色光晕的乳白色石头,每一块都大概有着两根拇指大小,瞧着周围有些看客好一阵地眼馋,久久不愿从那几枚乳白色石头上挪开眼。

倒是那位郝掌柜,眼未见,声未听,仍是劝道:“付南,这些年头家族分与你的修炼资源,一年半载,越来越少,现在就只剩下这么点,你全用来买酒,就不怕到得最后与那沈家三小姐,终成陌路之途?就不想想若是潜心修炼,他日向天大道之上,与那三小姐并肩同行?”

意气公子似是被提起胸中惨事,脸上一下更红,倒桌醉意弥漫,嗤笑一声,站起身来,举着已是空去的酒坛,踉踉跄跄道:“并肩同行?大道同路?郝书生,是你脑子被门挤了,还是我真醉了?”

郝掌柜有些怒其不争,也哀其不幸,指着他不忍道:“难道你就白白浪费了这绝好的修炼天赋?”

“绝好的修炼天赋?我连人家一个鞋角都跟不上,一个八境,一个十境,怎么比?”意气公子一把将手中酒坛拍摔在地,摇晃一下,扶着桌角惨笑,更似不愿多言此事,大声嚷嚷道:“上酒!上酒!”

周围本在瞧着笑话的看客,眉头微觑,不悦乍现。

郝掌柜抱拳赔罪,将那正有着酒疯之象的意气公子,强行按在座位上,“喝,喝,喝,再喝下去,还有提刀的力气没有?”

就在这时,从门口急急忙忙跑进来一个低眉低眼,身材干瘦,一身衣着倒是并不输于谁的少年,直接跑到这位意气公子身边站定,慌张道:“少爷,少爷......”

眼见自家公子光是瞧着手中已经空去的酒碗,压根没想着搭理他,急的一把将其手中的酒碗给抢了过来,然后说道:“少爷,别再喝了,沈家三小姐刚刚从那死亡山脉回来了,现在已经进了城,据说修为......”

似是想到什么禁忌之言,连忙转了话锋,换言道:“少爷,我跟你说啊,沈家三小姐,在城门口时遇见一个比我还小的穷鬼土包子,好像一见钟情了,甚至为了那穷鬼土包子,专门下马说了话不说,还掩嘴笑了,你不知道,当时那沈家三小姐,笑成了什么样,就像是前些日子,咱府上那些春花开花了一样,可邪乎了......”

意气公子豁然惊醒,像是一下子酒便醒了,站起身来,死死拽着身旁那低眉低眼的少年,“你说什么?你说徽音对一个男人笑了?”

“不可能,不可能的,小李子,你看错了,你肯定是看错了。”

慌慌张张,语无伦次。

坐于一旁的那位郝掌柜,瞧此一幕,轻叹一声,起身走了,并未再管这位已是没了心气的意气公子的闲事。

那位名叫小李子的少年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道:“其实是沈家三小姐看上了那个穷鬼土包子肩膀上的一只黑鸟,说是那鸟可有灵性了之类的云云,依我看啊,这中间肯定有什么别有用心的事,不然少爷你想啊,以沈家三小姐那种一心求道的性子,怎么可能会对那种穷鬼土包子露笑嘛,就是要笑,也肯定是对少爷您先笑的不是?”

意气公子有些恼怒,重重拍了一下桌子,全然没将周围食客放在眼中,只自顾自地不悦道:“说重点!”

差点就一巴掌拍在小李子的头上,再让他长长记性,省得在说话的时候七拐八拐,七绕八绕的,听着就让人着急。

小李子连说,“再也不敢了......”还是很怕自家少爷发火震怒的,“少爷,当时人很多,场面也乱的很,那土包子先是挡了三小姐的路,不过倒也不是全没有自知之明,他也知道自己又穷又丑,没什么大用,让到一边去了。倒是他身边那只鸟,少爷我估摸着,那只鸟就是受了那土包子的暗中指使,故意在三小姐面前扑腾显摆,好引起三小姐的注意,也不知道咋回事,那三小姐好像真就被勾了魂一样......”

“啪!”

小李子立马捂着头连连哀求道:“我是说鸟,是那只鸟,那只鸟那啥了三小姐的,不是那个土包子。”

小李子不敢怠慢,揉了揉生痛的脑袋,暗地里琢磨着少爷这一下没轻没重的,该不会给自己打傻了吧?

但其嘴上却依旧是如实道来,“后面的事,就好像水到渠成一样,三小姐自己竟然主动跑到那土包子面前,还对他三笑留情来着,那只鸟也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竟然直接就飞到三小姐的肩膀上......”

小李子似是意识到此处不能多说,尤其是那只色鸟如何如何侵占三小姐的“眼缘”之类的,更加不可提,不然又要挨打,赶忙改口道:“那场面,少爷你是没看见啊,多少人眼睛都要嫉妒的发狂了,恨不得自己变成那只鸟才好。”

说得那叫一个有模有样,便如亲临现场般,“最可气的是那个穷鬼土包子,非但没对小姐感恩戴德,感谢小姐自降身份,与他攀谈,也就罢了,竟然还得寸进尺的给三小姐拒绝了,你不知道少爷,三小姐当时都快哭了,那模样就是我......要是少爷见了,肯定心疼坏了,最好啊,是将那个穷鬼土包子,揍上一顿再说。”

“犯众怒了。”

小李子一拍大腿,“对对对,就是犯众怒了,那土包子估计也不太差,知道自己快要死了,这才答应了三小姐,再后来少爷你也知道,三小姐身边一直跟着那个姓吕的死士。肯定会......”

小李子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神色狰狞。

意气公子没闹没恼,也没有怒发冲冠为红颜之类的壮举,很是冷静,只说:“那家伙呢?”

“现在已经进城了,正在琉璃街上闲逛呢,我估计啊,凶多吉少了,你不知道他连进城的那点毛毛雨都还是沈家三小姐出的,那到了晚上......”

小李子不再说下去,有些事,心知肚明,可万万不得拿到台面上来说,以免隔墙有耳,被有心人如这小李子一般,再添油加醋一番。

“我们去瞧瞧。”意气公子一马当先,起身便走,一身酒意已是消去了大半。

身后小李子,急忙跟上,“好嘞,就知道公子有兴趣,带路,我来。”

二人在路过郝掌柜时,意气公子只随意说了句,“郝叔,先记账上啊,回头再来补。”

话毕,二人便急急忙忙出了,平安息楼。

郝掌柜置若罔闻。

只是自顾自地低头瞧着他面前手心,掌中有山河。

山河之上,正有着一位腰悬三尺锈剑的穷苦少年,时走时停。

......

有缘无份无意由,如若清流蜚言语。

......

腰悬三尺锈剑的穷苦少年缓缓走在古绝小城的热闹街道上,左瞧瞧,右看看,慢慢向打听到的平安息楼走去。

古绝小城街道上的热闹繁华,绝不是那还有着杂戏班子存在的祈梁城贫禄街所能比较,亦不是那彩泥镇的彩街能够相比,三者相差,天差地别。

古绝小城中的人来人往,几乎已是没了凡俗之流,即便是些来往于商贸的行脚商人,大都有着一两境,或是三四境的修为傍身,不然古绝去留古绝小城,路途皆远,大陆之上各个荒山野岭中又是鬼魅,妖兽众多,横行无忌,没个防身技或是保命本事保障之类,便是早就被鬼魅吸干了精魄,妖兽吞去了骨血。

所谓富贵险中求,可踏入险地之前,也自然是不可不自量力,鲁莽不得。

穷苦少年这些日子,频繁往返于九曲黄泉和人世间,白日匆忙赶路,夜半子时到断界山顶逆天修道,静心修业,少年那意气风发的心境,也早已平淡下来。

倒是也有一些别的原因,十一练气修为进展,缓慢至极,当然这与每日修炼时间甚短有关,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少年每每回到人世间中,一身充盈饱满的练气修为都会进入到一个缓慢消失的奇特境地,每日修炼之前,修为至少会消失一半,夜晚再重修,如此反复。

一开始他也慌张不行,对着鸢鸟和菩桀问东问西,只是这种情况很是罕见,便是连见多识广的菩桀和鸢鸟也不曾见过,最后三人一合计,只得是归咎于他是那天谴之人的身份在作祟。

后来日子久了,他便已是习以为常。

以他如今这样的练气进度,想要成功稳固第一境,将身体经脉及气府窍穴开辟完全,没有个一年半载的,想来是不大可能了。

不过也不无好处,可以遇见,少年在这第一境通脉境所下功夫之多,所用时间之久,也间接使得少年在这第一境之中所设下基础之牢固,也断然不是寻常修士可比。

对于日后大道所攀之高,长生桥之远,也绝是好处不可估量。

与之相对,少年的武道修为却是一日千里,才入三境短短数日,便已是完全稳固了下,继续缓缓进步。

对于此,少年十一也并未有太多高傲与欢欣,大都保持着一种寻常心态,循序渐进。

每日晨起,十一的走桩,拳桩,剑桩的练习,也总是雷打不动,甚至有时在赶路之际,也会不由自主地走些拳意,剑意。

所谓拳真意,与剑真意如出一辙,无论练好哪其中哪一个,那都是一法通,万法皆通之事。

所以以他这种雨露均沾的做法,倒也不无不可,也不全是一心分二用,两头不沾光的愚蠢事。

心有思绪,走走停停。

十一走到一处吆喝着卖糖葫芦的小摊贩前,触景生情,突然想到阿彩。

想到他与阿彩才见那天,在那杂戏班子前,也是如这般的糖葫芦,可少女也是不在身边。

才分开离去不过几天,他便有些念她了。

身着粗布麻衣的穷苦少年抬头瞧着那一串串透着晶莹的大红冰糖葫芦,还有裹在上面那些极为诱人的黄色糖衣,心里却是正想着阿彩的一颦一笑,时有娇羞时红彤彤的小脸,还有阿彩伴着他的几度春秋,少年不由瞧着有些痴了。

那位吆喝着叫卖糖葫芦的中年小贩,瞧见终于肯有人来光顾他的生意,热情之至,连忙摘下一只糖葫芦,递给他热情道:“小兄弟,来一个?尝尝,咱这糖葫芦,肉多香甜,一点都不酸不说,还没有核,来一个吧,来来来,我给你包上,现在不吃也行,这天气,放上个一天一夜的,也没问题。”

“一点都不贵,只要十文钱。”

十文钱对于古绝小城这座修炼小城,或者说是行商中心来说,确实只是一笔如那九牛一毛样的小钱,甚至不说古绝小城,便是他还小时,这点钱对于白家来说,同样是不值一提。

但对于此时身无分文的十一来说,却只能是望洋兴叹。

回过神来的十一,赧颜一笑,挠挠头轻道了声,“谢谢”,便向前走去。

他心里的那些触景生情,已是让他全然埋在了心底下。

身后那位中年小贩,脸上立即露出了不屑,“呸!没钱就没钱,装什么装?白白浪费感情。”

你看,对于需要钱财来讨生活的小贩来说,与他交集之人的有钱与否,显得是那么重要。

世间江湖,如糖葫芦小贩这般模样的人,终究是组成了芸芸众生。

那句只有佛家才讲求的众生疾苦,还有儒家所言的一介布衣百姓,大都是如此意思。

只可惜,天有规则无情道,万载轮回不落休,这些穷苦人家,也有穷凶极恶,心怀恶念之时,那些富家豪门,到底也是有举目皆悲之时。

所谓时也命也,不外如是。

这样的小插曲,十一并未放在心上,只是在路过糖葫芦小摊后,少年抬头,伸手挡了挡那些略微有些刺眼的阳光,心里默默念道:“阿彩,要好好的。”

大道无路,自向上争。

穷苦少年向着平安息楼一路走,一路回想着许多事,还有自己那十个哥哥姐姐,每每想到此,他总是习惯性的便抬头望望天上,看看是否刚好有薄云聚集,再刚好从他头顶过,如若是有,那便是自己的亲人们,听到了自己在心中的想念。

好巧不巧,此时十一抬头时,天上正有着一朵有阳透出的薄云过。

只是不知,到底是哪位亲人听到了他的想念。

路至半途,在十一面前的街道拐角处,突然从转角走出两个人。

虽是距离还有个几十丈的,但十一没来由的,就有种感觉,这两个人,就是冲着他来的。

事实也如他感觉出来的那样,两个人在瞧见他之后,便直直冲他走了过来。

一大一小,大的是位年轻的富家公子哥,身穿一袭青衣,头戴碧玉晶莹发簪,腰悬绿佩,手中有折扇,一身打扮,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能值不少银子。

公子哥走在路上,步伐大开大合,显然是意气风发惯了,收拢不住,但却偏偏还有着风度翩翩和读书人才有的书生卷气傍身,脸色还有些微红,眼睛也像是才喝了不少的酒,还散着酒气,瞧着很是诡谲。

还有一个跟在那意气公子哥身后,低眉低眼的少年,年岁要比那意气公子哥小上不少,不过也比他大,瞧那行走左派,很像是那意气公子的随行书童。

十一缓缓向前走,目不斜视,只将那二人当做过往路人。

道是有心避难无命过,只见那二人径直走到他面前站定。

得嘞,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十一有些不解,但心里也有着一些猜测,换言之,在这古绝小城与他有些交集或是矛盾的,也就剩下才进城门口时所遇见的那位沈家三小姐了。

只是心性极为谨慎的他,并未先开口说话,也并未有些什么不太妥当的表现,只是小心地瞧着主仆二人,同时左脚微微向后退上一步,暗自戒备。就像是其师傅所说,“出来行走江湖,小心为上,保命为本。”

江湖险恶,人心更恶,一些层出不穷的险境或是下三滥的招数,总是会让人有着防不胜防之感,恼人至极。

便是更加不要提十一这个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自是不敢大意。

那位意气公子哥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他许久,一张嘴,还是让十一更加地摸不着头脑,只听得其大大咧咧开口道:“小兄弟,本公子请你喝酒,敢来是不敢来?”

没头没脑,无凭无据。

十一微微皱眉,不想横生枝节的他缓缓摇了摇头,向左移上一步,已有先行离去,不愿过多招惹之意。

可能他自己都不明白,他的神态与动作,到底包含了多少挑衅的颜色。

这也难怪他会犯这种简单忌讳,他从打小起,所能听到或是了解到的人前江湖,都是些天境大能,或是半圣,圣人之类的,到了那个位置,已是能够堪破世间许多虚妄,自是没那么多讲究,不像这种市井小道,规矩繁杂,讲究颇多,稍有不慎,那便是一个“坏了规矩”的大帽子扣在头上。

于是那位随行书童的脸色立即就变了,很不好看,抬脚一步卖出便挡在了十一身前,才想要说上几句同样挑衅的话,却被意气公子哥伸手先拦住。

那位意气公子哥,瞧着脸色木然的十一,眉毛一挑,语气轻佻,“听说你的鸟被徽音看上了,那你就与我脱不了干系,不要想着一走了之,我叫付南,古绝小城付家二公子。在这里,你也走不了。所以,本公子要请你喝酒,去最好的酒楼,喝最好的酒,你不要拒绝,也不能拒绝。”

十一暗道一声“果然。”

这位付家二公子,是个“大麻烦”无疑了。

古绝小城付家,其地位与之在城门口时遇见的那位名叫沈徽音所处的沈家,地位相同,不分上下。

二者都是这古绝小城的鼎立家族之一,若论地位之尊贵,不比寻常“宗”字头的宗门低上多少。

不过就是十一自己也不禁有些怀疑自己的运气,也不知是太好还是太背,古绝小城那三大家族,已是遇见其二了。

倒是他还是不解更多,难道外面江湖的富家公子哥,都是连他都不如的没脑子之辈吗?还是锦衣玉食地习惯了,觉得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将谁都不放在眼中,于是平时为人处世,也便不需要带上脑子,只需要带上身份和家族招牌便够了这样?

“抱...”那歉字还未说出口,十一心中突然一动,最好的酒楼?想到些什么的他立即改口询问道:“可是平安息楼?”

付家公子一展手中有黑墨题词的宣白折扇,风度更佳,仰头傲然道:“自然。本公子但凡出手,绝无凡品。更不会自堕身份。这点你大可放心。”

一旁的随行书童脸上露出鄙夷,十一全然当做没看见,然后对那付家公子点点头道:“可以,那便劳烦带路了。”

付家公子豪爽一笑,手一扬,手中折扇便折起再反握于手中,抱拳说道:“好!小兄弟是个爽快人,够资格做我付南的朋友。”

十一面无表情,走到其身边答非所问道:“那位沈家三小姐,只是带走了我的鸟,没别的意思,你想追她,也与我无关,我也绝不会成为你的绊脚石,所以无需多虑。”

意思简单,明了。

付南摇头轻笑一声,转头对那随行书童说道:“你先回去,告诉我父亲,家中即将会有贵客相临,多准备些好吃好喝的,且慢怠慢了。”

那随行书童欲言又止,似是觉着不该打扰自家公子的雅兴,便只是张了张嘴,便将话咽了下去,躬身道了声“是”。

让十一讶然的是,这位瞧着他始终都不大上眼的随行书童,也转身躬身道了声别。

尽显那只有大家族才有的气度与风范。

二人这一唱一和,像是完全没拿着事先拟定好的剧本般,让他迷糊更深。

剩下十一和付南二人,边说边聊,一起慢慢向平安息楼走去。

只不过这一路上大都是付南在说,十一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做了那么一位市井听客,听着付南讲述些古绝小城的历史过往,与奇闻趣事。

其中不乏有些不为人所道也的隐秘之事,完全没将他这位才见了不到一炷香时间的“朋友”,当做外人。

比如说像什么古绝城以前并不叫古绝城,而是叫精绝古城,占地方圆之大,至少要比之现在大上个几十倍数之多,远远不是现在的古绝小城可比。

其追溯于历史之久,也已是足有一个衍纪之久。

至于为何沦落为如今如此模样,说是在上古时代,曾爆发过一场由天地圣人们主导的“灭世大战”,所有人族圣人联合起手来,对抗那些鬼魅大妖们组成的污秽军团。

也是在那场大战中,精绝古城被妖族某位大妖一脚给踩成了废墟,只剩下如今这么一点点还算完好的地方,保留了下来。

剩下的古城,全都化为了尘埃,消散于历史风中。

所以古绝这个名字,也算是为了祭奠精绝古城的衰败消亡,寓意后世再无精绝古城。

再比如说以前古绝小城只有一家姬姓大家族,而他们这现在之于小城如皇权贵族的三姓家族全都是那大家族的附庸,后来姬家内乱,他们三家联起手来,才一起推翻姬家上位之类的云云,一路上十一听得倒也津津有味的,丝毫没有觉得厌烦。

待得走到平安息楼门口时,付南突然就愣住了,然后很是没头没脑地喃喃念叨了句颇有故事味道的诗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付南瞧着平安息楼的门口,神情转忆,门口有着两尊口里含珠的巨大年兽石像,瞧着便是气慑四方。

十一不明白这中间有着怎么样动人又凄婉的爱情故事。但付南那一往情深的模样却是做不得假。

真真切切。

付南像是一下子便回到了自己为自己构筑起的回忆中,突然就瞧着左边那尊年兽石像,一动不动,自言自语,“林荫还浅,君还不甚名,为博红颜多一笑,却见邻家小女,踏青归来,那年初春犹记,未等人前多绮丽,看君已是故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