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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五十四章 探花落花采花人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3440 字


......

走千山万水大道,过人情冷暖世间。

......

日渐暮色,泽地落晚霞,绿林之间,六人围坐。

六人身前,是一堆才点燃而起的小火堆,有位少年举着几串用树枝串起的小肉块,正做着简单烘烤的行当。再往前,便是一具犹如小山般高的巨大妖兽尸体,肠肠肚肚的散落了一地,好不血腥。

不多时,便已是有了肉香飘出,少年将烤好的肉串分别递给在做最小的两个几个小姑娘。

“谢谢十一哥哥。”接过肉香四溢的肉串的青衣小姑娘还不忘记道了声谢。

“谢什么,无需见外,阿竹不骂我这手艺差,我就谢天谢地喽,哈哈哈。”十一笑着回道。

阿彩在一旁同样报以微笑回应,那意思便是再说,我家公子说得对。

这六人正是花谷出来试炼的青白紫粉四衣姑娘和十一和阿彩两人。

先前互相介绍之时,十一也由此知晓那位年纪最小,头上花冠颜色为九色的青衣小姑娘叫做阮珺竹,而那位性子最为冷淡,脸上总是挂着淡漠和寒霜,头上花冠颜色为八色的白衣姑娘叫做纪子珍,至于那位年龄稍长些,头上花冠颜色同为八色的紫衣姑娘则叫做吕元霜,剩下最后修为最高,年龄最长,可头上花冠颜色也最少,只有六色的那位粉衣中年女修则叫做虞玟,是这个试炼小队的领队之人。

任谁也没想到,本是最为嚅嗫,性格最为腼腆和胆小的阿竹却是先大大方方的道了声谢,倒是一直颇为冷淡,但看起来比较知文缛礼节的子珍闹了个大红脸,嚅嚅喏喏地道了声谢谢,声细如蚊吟。

至于紫衣姑娘则简单多了,只讲了声谢谢便将手中肉串递给了玟姨,显然是觉得玟姨受了伤,当进些食补。

十一随手又拿起几串肉串继续放在火上炙烤,并且简单出声问了众女几个问题。

大都是与其相关,也与花谷有关。

例如此去花谷还有几多路,你们是出来做什么?又为何落得如此险地等等。

这些问题都让白衣小姑娘轻轻皱了皱眉,显然这些问题都不是什么好问题。

不过这便也说得通,行走于世间江湖,自有其自己的一套规则,虽不成文,但但凡行走于江湖的豪杰侠客,必当了然于胸,并遵守之,毕竟那句英雄不问出处,交友不看身世便是此理最为真实的写照。

所以江湖萍水相交,兴趣相投,虽没那多条条框框的规矩使然,但对于那些禁忌之语,也是讳莫如深,毕竟游历人间,存于江湖者,生死自命,断然不是瞎言。

倒是那玟姨笑呵呵地打了圆场,并未隐瞒什么,皆是如实道来。

在这里,她所经历到底还是要多上一些,远不是他们这些毛头小子和小丫头片子可以比拟。

所以她也瞧得出虽然十一和阿彩在杀妖兽时看似娴熟自然,是个“老江湖”,但实际上两个小娃娃真如白纸一张,肯定是在哪位大人物庇佑之下,隐于深山苦修之辈,断然还没有经历过世间人情与冷暖。

对于这些坏规矩的莽撞之语,也不是什么心存歹意,纯粹是无心罢了。

玟姨告诉他们此去花谷并不远,只有万里左右,凭借他们脚力,大概有个半月有余便会到了,而这次出来便是为了元霜寻求破镜契机的灵萝果。

只是灵萝果生长环境要求苛刻,而且还极为稀少,只在雷雾极为浓郁的泽地之上,不得已来之。

索性她们对于灵萝果的生长年份要求并不高,只需百年之内便可,外围便可寻到,加之灵萝果虽稀少,但实际上百年份以内的,价值并不如何高昂,若是拿来炼制丹药也不过是三境修士所需丹药。

原本以她们的预期,哪怕是十万里之遥,也不过是北河山脉的外围之地,所存妖兽至多不过是三阶的雷鳄罢了,以她四境修为,足以应付。

只是万万没曾想到,在这外围之地,竟会遇见只在中围所存的四阶妖兽,这才遇了意外,差点便将花谷的宝贝疙瘩给葬送妖腹,到那时候她就是已经死了,也洗脱不掉花谷的千古罪人之名。

玟姨说完之后阿竹便迫不及待地说起来,天南海北的,什么新鲜,什么新奇说什么,一来二去的,阿彩便跟这小妮子打成了一片,两个小家伙很快便姐妹相称起来。

这个空档,十一便将心中早就好奇之语问了出来,“玟姨,你们头上的花冠颜色,为何会有不同?”

玟姨笑了笑回道:“这个是花谷弟子分类之属,花色越多,代表着弟子灵根天赋越好,我们这次出来看似是为元霜寻求破镜契机,实际上队伍中间最为重要的便是阿竹那丫头,阿竹是九星天才,即便是放在天级势力中,也一样是最为顶级的天才之属。”

“最重要的是,花谷已经不知多久没有出过阿竹这样的九星天才了。”

玟姨说到这的时候眼神中满是唏嘘和落寞,十一微微一想便明白过来。

这一点他倒是在《大陆寻仙志》上面看到过,说花谷在地级顶尖势力中实力最是弱小,但其地位却是最为遵从,不亚于一般的准天级势力,究其原因,便是其谷内弟子各个貌美如花,性格典雅,是大陆所有宗门的弟子联姻首选。

换做并不太好听的话来讲便是,花谷的地位,是靠“卖”其谷内弟子的代价所得来的,地位虽高,但到底是依附之位。

相传早在千年之前,花谷凭空出世过一位不世之材,是得天独厚的十境天才,花谷倾全谷之力培养这位天才弟子,修为一路迅猛而涨,势如破竹,短短不到百年,便已经入了半圣之列,这样的天资,假以时日,必然是一位圣人之属。

但即便如此,在当时已有半圣的势力,便稳稳当得起地级顶尖势力之属了。

只是可惜那位半圣天生貌美如花,被一位天级势力的圣人所看重,在成为半圣不久,便以踏平花谷为由,强行将那位花谷半圣给纳入房中做妻,花谷便从此一蹶不振,只得靠联姻来寻求靠山庇佑,看似地位高绝,实际上不过是锦上添花之属,看得触不得。

现在十一瞧见玟姨那落寞之色,立即便明白,《大陆寻仙志》之上所说恐怕是真的。

他不由轻叹口气,此时他若是有能力能保阿彩一生长命富贵,那他是绝不愿阿彩入了花谷的。

只是师傅邱楚子分析的很对,阿彩于花谷之行,的确已是在刻不容缓之境。

与其随他做那些打生打死,朝不保夕的勾当,还不如让阿彩衣食无忧来的实在。

不然对于阿彩这个命运凄苦的小姑娘来说,着实也是太过残忍了些。

众人简单果腹之后,便一起向着雷妖追来之地慢慢走去,那里还有着吕元霜的破镜之机——灵萝果在等着她们采摘。

众人走在路上,阿彩和阿竹两个初识之友,叽叽喳喳不停,丝毫没有大战刚休的疲惫之色。

但众人中谁都没有出声阻止,一来是实在不忍扫了两个小姑娘的心情,二来是她们也需要有这么两个像是开心果一样的小家伙来平复一下心境。

算得上是其乐融融。

十一便将玟姨走在众人身前,轻声询问道:“玟姨,实不相瞒,我和阿彩来此地,是想要阿彩入贵谷门下,不知玟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方法?”

玟姨欲言又止,但想了想后,还是耐心解释道:“我只是花谷中很是普通的六色花娘,花谷要收弟子,是极为重要的一件事,心性,根骨,来历,还有相貌缺一不可,虽然阿彩这妮子,这些都是上上之选,但这件事我并不能做定夺,不如这样,你们随我们一起回谷中,我去帮你问问,如何?”

十一也知道眼下这件事便只能如此,只得作罢,不再出声询问。

对于阿彩是药灵体这件事,他没有开口多说,倒不是说他信不过玟姨和这几个小姑娘,而是师傅邱楚子有特意叮嘱过,对于阿彩是药灵体这件事,一定不可多言,能够避免多少麻烦,就避免多少麻烦。

倒是玟姨好奇问道:“我看你周身并无半点灵气环绕,难道你是武修?四境武人?”

他苦笑道:“并非。我天资愚钝至极,比不得阿彩,到现在为止也只是二境武夫,距离四境,还早得很,恐怕终身都不得入那地境之属。”

玟姨闻言张大了嘴巴,不由得低头瞧了瞧十一腰间悬立的那柄三尺锈剑,满脸的震撼和不可思议。

十一只得继续解释道:“我和阿彩一直都在紫竹林中生活,一直有四载有余,直到最近才从林中走出,带着阿彩来寻求贵谷拜师求学。至于我的实力,因为一直在紫竹林中与妖兽为伍,所以领悟到了一些隐匿之道的皮毛,所以才会有如此运气。”

玟姨恍然,“难怪如此,不过玟姨可没瞧出你那里资质愚钝了......”

玟姨说着般笑了起来,掩嘴轻笑,眼中满是打趣“你就谦虚吧”的神色。

多年来应对师傅和阿彩,早已学会一身察言观色的本事的十一,立即识趣的闭上了嘴。

玟姨突然打趣道:“你和阿彩之间是什么关系?”

十一的眼神一下子便温柔了下来,“她是我的亲人。”

众人走到一处雷雾弥漫极为浓郁的泽地边上,终于看到一株由泽地冲天而生的巨大藤蔓,藤蔓有七八根碧绿色的粗大根茎相互缠绕而成,一颗长满了一圈又一圈花纹的青色椭圆形果子,正在藤蔓顶端静静垂挂着,周围有着点点带着雷电样的灵气环绕,显得若隐若现。

原本泽地之中应该还有那头独角雷妖在守着,现在雷妖虽已经死了,但生前留下的那股子威压却还在,此时周围一片寂静,就连一些细小的毒虫,都还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