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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八百一十六章卑微的爱

作者:鸿羽 字数:3042 字


杨少天从身上拿出一个盒子,他双手捧着盒子,到了台子前。朗声说道:“‘青城剑客’杨少天恭祝南庄主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是杨大哥的公子。几年不见,越发的精神了。”南傲天说,“你能来给我祝寿,我已经很高兴了,何必破费啊。”

南傲天虽然很谦虚,但他的下属并不谦逊。有个人过去,接过杨少天的盒子,并且当着众人打开。盒子里装着一个夜明珠,有鸡蛋大小。虽然在场的江湖豪杰们也都算是见过世面了,克死,当他们看到这么大的一个夜明珠,依然忍不住发出惊呼声。

紧跟着杨少天献礼的是“飞天狐狸”谢如流。

上次,因为杨少天被柳依依和瑶光侮辱了,谢如流便看不起杨少天。这次祝寿,杨少天在人群中找到了谢如流。按照杨少天的本意,他是要和谢如流一起给南傲天献礼,谢如流婉言谢绝了杨少天的好意。

谢如流也有心讨一个头彩,只是,他的动作稍微慢了些。头彩被杨少天抢去,谢如流只能名列第二了。

谢如流也是一番祝福的话后,把自己带来的盒子递了过去。山庄的下人打开盒子,盒子里是一个千年老参,众豪杰看过后,也是一阵惊呼。

献礼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等到最后一个献礼的人欧阳东把自己带来的礼物献给南傲天后,“南剑山庄”的大门外响起一个洪亮的声音。

“我郑无涯给南庄主献礼了!!!”

众豪杰听到声音后,纷纷扭头张望。山庄大门敞开,大门外并没有人影。就在众豪杰以为有人胡闹时,一个满脸麻子大汉出现在众人眼前。众人看到满脸大汉后,都是倒吸了口凉气。

让众人惊讶,或者说惊恐的并不是这个叫郑无涯的满脸麻子大汉,而是他所带来的礼物。

郑无涯带来了一口棺材。

没错,众豪杰没有看错,我也没有说错,郑无涯带来了一口黑色的柏木棺材,由于是棺材是新作,众豪杰还能闻到淡淡的柏木的香味。

在众豪杰的注视下,郑无涯扛着棺材,一步一步,结结实实的来到太子前。

南剑春愤怒了。

南剑春早就愤怒了。在郑无涯扛着棺材出现在大门口时,南剑春就已经愤怒了。只是,他除了愤怒,还有惊讶和震惊。当然,他更多的是震惊。就是打死他,他也想不到会有人在他父亲寿诞之日,前来闹事。

他想都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当然是很惊讶了。

惊讶过后,他便是愤怒。

他一个健步,来到郑无涯跟前,拔出长剑,指着郑无涯,怒道:“你是何人?竟敢大闹我父亲的寿宴。我现在就杀了你。”

“春儿,你给我退下。”南傲天说。

南傲天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是,他说话时是渗透了内力,所以,听在南剑春的耳朵里,很是威严。

“父亲。”南剑春回头看了眼南傲天。

“你给我回来。”南傲天阴沉脸说。

南剑春知道父亲的脾气,南傲天不允许任何人违背他的命令。当然,如果有人敢违背他的命令,结局只有一个,死。纵然南剑春是南傲天的儿子也不例外。

南剑春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乖乖的回到南傲天身边。

郑无涯把棺材放在地上,他一手扶着棺材,看着南傲天说:“南傲天,我送你的这个礼物你还喜欢吗?”

“当然喜欢。”南傲天说,“棺材,棺材,升官发财。朋友送我这么吉祥的礼物,我南傲天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朋友才是。只是,我南傲天年龄大了,记性不好,我想不起来我几时见过朋友了。朋友能给我一个提醒吗?”

“哈哈哈!!!”

郑无涯扬天大笑。只是,他的笑声太过尖利,像是夜枭的啼鸣。

“你竟然不是我了?你竟然不认识我了。”郑无涯话音一转说,“今日,当着众多江湖朋友的面,我不妨告诉你,我今日来,并不是给你送礼,我是来找你报仇。这口棺材,或许你用得着,或许我用的着。”

“报仇?为谁报仇?”南傲天问。

“为一个女人。”

郑无涯的话让众豪杰一阵喧哗。莫非,南傲天抢过郑无涯的女人?众豪杰对于这个问题都很感兴趣。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情,不管是何时何人,都是兴趣盎然。

“女人?我会同你抢女人?你告诉我,那是一个如何下贱的女人?”南傲天问。

南傲天是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和眼前这个满脸麻子的人抢过女人。但是想想,南傲天就觉得这是对他一种侮辱。

郑无涯看了眼南傲天,他没有因为南傲天的粗鲁而生气,

因为他的心绪依然停留在十年前的岁月,尽管那些岁月已经很远了,隔山又隔水。可回忆起来,依然是那么的温馨,暖人心扉。

在场的人似乎都受了郑无涯的感染,眼睁睁地看着郑无涯,没有人说话打扰他,任由他回忆与阿碧有关的岁月。尽管他们不知道阿碧是什么的人,怎么和郑无涯认识的,可在郑无涯的表情已经告诉了他们,阿碧对于他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阿碧是他活下来的理由。

是的。世上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理由的。

活着也是有理由,只是人们很少想想他们活着的理由。但不想并不等于没有,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的人活着是为了享受而活,有的人是为了报恩而活,郑无涯则是为了女人而活。

尽管这个女人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人,郑无涯却为她可以付出一切,性命也就不在话下了。

方才我说了,世上的任何事情都是有理由的,郑无涯为阿碧付出一切也是有理由的,因为阿碧是第一个不嫌弃他郑无涯的女人。

郑无涯有张长满麻子的脸,这张脸是一出生就注定了。这并不是郑无涯的错误,没有人能改变出生之前的事情,可这个错误的后果却让郑无涯承担了。

从生命的开始,第一个女人,也就是他的母亲,就因为这张麻脸,离开了他。

当他知道这件事情时,已经过去了十年。这十年让他从一个麻脸孩童变成了麻脸少年。

十年的生活可以平淡地总结为这样一句话:他一个人生活在深山老瑶里。如果没有经历过,是不能体会出其中的艰辛和痛苦的每天他都要和不同的动物争取食物,然后就是想法生存。在于动物的搏斗中,他练就了一种行走如飞的特异能力。从这方面讲,生活还是没有亏待他的。当然,生活是不会亏待任何一个有梦想又能坚持的人。

郑无涯发现这种特异能力对自己最大有用处是躲避官府的追捕。

方才说了,郑无涯的母亲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他,当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拿了把砍柴刀,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摸到他母亲现今的住处,一刀解决了这个带给他生命也带给他的苦难的女人。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郑无涯杀了他母亲后就跑,没有人能追的上他。当然,这只是如果。事实上,郑无涯杀了他母亲后,又在他母亲的尸体旁呆呆地站了半柱香的功夫。他从没见过这个女人,在她死后,他要好好地看看这是个怎样的女人。只是,还没等郑无涯弄清怎么回事,官府的人就来了。

官府的人拿着锁链刀枪,气势汹汹地把郑无涯包围住。郑无涯见局势不妙,拔腿就跑,在逃跑腿府的追捕中,郑无涯认识了阿碧。

那是一个烟雨迷蒙的三月的早晨,多年后,以至于到现在,郑无涯的眼中依然是迷蒙的景象。

自从遇到阿碧后,郑无涯就开始迷离了,只是他的这种迷离是有意的让他的生活变得朦胧。

如果说人生如梦,能在迷蒙的早晨遇到阿碧,更让郑无涯的梦虚拟了。

连续三个月的逃跑,郑无涯已经疲惫了,人到了疲惫的时候就会放下一切,好好地休息,哪怕在休息中死去,也是一种不错的解脱。

郑无涯跑到野外,大大地躺在一片空地处,悍然睡去。当他醒来时,已发觉自己躺在床上。

当然,严格地说,这不能算是床。它只是四个木棒支撑着一张破板。在这张所谓的床边,有一碗凉水,还有两个馒头。视觉在扩大点,他发觉自己躺在一间草房内。

太阳从稀疏的草缝中露进来,落在那晚清水和两个馒头上。

郑无涯听到自己肚子里咕咕的叫声,很自然地拿起桌上的馒头,狼吞虎咽。吃到第二个时,一个女子出现了。

我们都知道了,这个女子就是阿碧。

当时郑无涯看到的阿碧的形象是这样的:破烂的衣服,凌乱的头发,脸色苍白,目光呆滞。

总之,在郑无涯眼中,阿碧的形象绝对不比乞丐好多少。

或者说,阿碧是乞丐中的乞丐。

当一个满脸麻子的男人,遇到一个做了乞丐的女人,或许,这就是老天爷安排好的剧本,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开始他们共同的表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