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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二百五十章 天下大势皆如此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4569 字



与大晋国毗邻之地,是一个名为观水的小国。

同修盟境内,藩属小国如山峦大岳,又如万木之林,数不自数,极多。

大大小小的藩属小国,散落在半边大陆的东南西北,每侧皆有。

因地处不同,故而富饶贫穷不一,但奇怪的是,那些在往前推上几百年的强弱相对和侵略反抗的战乱不休,任凭这些小国如今实力悬殊,高低差距极大,也不曾有。

各种原因,深而广远,不足为外人道也。

只不过人间历史,滚滚前行,百姓为基,各个大小国间,最数富饶有数国并立,起了一种千秋万鼎的盛世之姿,在一些文人骚客,或是稗官野史,再不就是那些游走于市坊间的小说家们的眼中,好似便是千年不曾遇见的太平盛世,叫人安身立命不说,还能大肆施展抱负,再感叹上一声“幸事幸世”的陪酒言论。

其实...是挺叫人想笑的。

因为井底之蛙,远不知天下之大,无数井口不可比。

究其原因,则是因为以贫为广,天下皆准。

而最者,却是只有一而已。

观水国。

小而穷。

放在人心之中,总会有些在如今蒸蒸日上的太平盛世中,饥饿,逃难和贫穷远远已不是世间主题,但这些穷困潦倒之地,却也引得动一些人的小小恻隐之心,然后便好似发发善心般,说是在力所能及处,发发善心,实则不过是将自己的九牛一毛,抠下一毛来,表现一下我心慈悲和我之大度。

其实...不算错。

相反,这已经是天大的情份了。

因为这些“一毛”,放在这些贫穷小国之中,足以救济万人性命。

最终这些善心之人,还会被后世歌功颂德,立德立碑,久而久之,如此“一本万利”之事,谁又不愿意“何乐而不为”呢?

只不过“一毛”过后,人间是否被改,那就真只有天晓得了。

如此典范,依然是如观水国。

大晋国与观水国相邻,放在大陆之上,则是大小相对,悬殊极大。

相比较于大晋国的国土极大,国力鼎盛,观水国则真就是属于小的可怜,国力衰弱。

其国土范围,差不多也就是大晋国两个小城范围相加,即便是将林林总总的无人地界,那些无人可生存寄居的奇异险地一起相加,这些总共的大小地界依旧连大晋国的十分之一都不曾有。

而观水国国力之衰弱,不说大陆闻名,可也声名远播,知之甚多。

已经小到几近于无的地步。

按照堪舆图中,最是兵家实际而言,观水国国家布兵,仅有一万不到,而绝大部分还是观水国的国都京水城所属,皇室禁卫军。

是皇室自保所用的私军。

至于真正用于驻守边关的军力,算上那些强行抓来滥竽充数的童子军和到了退役年限因为军中缺少人手而不准予退役的老弱病残,再加上后勤等等,总之林林总总相加起来,差不多也就四千多些,不到五千兵力。

再分散到各个州郡小城,每一座州郡小城甚至连以完整编队来驻守四扇城门都做不到。

只能象征性地挑选一扇差不多还算是军事或是交通要道之地,来摆上几个身披薄如皮甲盔甲,手中刀剑兵器尽皆生锈卷刃的老袍泽,来装装样子罢了。

至于那些真正有用的骑兵或是投石车,再比如墨家机关甲士之类的军中重器,则是要么压根就没有,要么便是残破到根本无法使用,最后拿出来时,还是只不过继续摆上个徒有虚表,实则无用的架子。

不仅如此。

观水国国土又以无法耕种的沙土为主,流经河流倒是不少,只可惜大都干涸枯竭,根本无言一国特产和发家致富的条件。

一国境内,一穷二白。

故而朝堂政权软弱不堪,只得任由国土境内山中强盗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根本无人管辖,甚至有些州郡或是城池,那些不管是上了年岁还是尚还处于孩童阶段的老新袍泽,还会助纣为虐,甚至主动来打头阵。

只可惜即便如此,仍旧是人人营养缺失,面黄肌瘦,便是连这些山中强盗还有军中袍泽,一样苦不堪言。

究其原因。

则是因为观水国境内,所能强抢的东西,实在是少的可怜,经常是强盗冲到百姓家中,瞧见家徒四壁,万般皆休的模样,也只能空手而去,空手而回。

有些因为抢不到东西而红了眼的,还会直接暴起杀人,即便是有些尚还有些良知的朝堂官兵前去管辖,也一样连官兵都照杀不误。

甚至更加骇人听闻的是,这些强盗匪徒,各个凶悍非常,经常便会直接闯入州郡城池的郡守府或是城主府,大开杀戒,如入无人之境地肆意抢夺一番。

结果最后发现,观水国的朝堂之上,那些州郡守府,甚至比之普通百姓民户,还要穷的多。

起初之时,各个州郡城池之中,无论是当官的,还是寻常平民老百姓,人人自危,终日战战兢兢过活。

结果久而久之之下,竟是出现了山中强盗与城中百姓,一起沿街乞讨,求着那些路过之人,得以大发善心,接济于己。

说简单点,其实也并非是百姓强盗皆贪图享乐,不愿吃苦受累,下地劳作,而是实在老天不允,没那个条件和机会,结果可想而知,这些百姓强盗,实在是没了吃饭的条件,只得除此下策求着活命。

换作大陆上任何一个小国,都不会出现如此叫人嗤笑和揪心的模样。

天下大势皆如此,与有荣焉不可为。

有些明眼或是尚还知晓些“大势所趋”这四字为何真意之人,早早便收拾好财产家当,背井离乡,将自己变成了无家无国,居无定所的迁徙流民,以谋求生路。

也因此,导致观水国各个城池之中,各个政要位置皆空,无人担任,甚至连当今观水国洪氏皇室的皇亲贵胄,都有不少卷了所剩无几的金银细软,早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跑路而去的。

于是,久而久之,时间再往后推延上一些,观水国的国境之内,几乎与之无朝堂相治的乱世之态,一般无二。

所剩下的但凡还在国土之内苟延残喘之人,也大都是半截身子已入土的王朝遗老们,本来活着便是活活等死,至于是被人杀还是生老病死,于这些终日瞧见战乱不休,甚至吃食不够,住屋漏风还有对于生死之事,早早便全部看开的老人们,其实意义不大。

或者说实在没那么重要。

因为到得如今,观水国不说人祸,单单是自然天灾,便已经是处于远无希望之理的境地。

换言之,如今观水一国,已是实打实地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

......

天下大势皆如此,与有荣焉不可为。

......

再说十一。

十一背着一直昏迷不醒的石汕,鸢鸟就站在石汕搭在十一肩膀上的胳膊上,两人一鸟,就这么行走在山林中,一路南下。

路遇有流水潺潺,风过叶落,如一轮刺目白盘的明阳高高挂空,偶有道道光线透过枝头林间,印照出木秀水美,当真是别有一番人间仙境之感。

走在这种地方,便是十一这么个假读书人,也不禁会偶尔驻足停步,好好瞧瞧这不可多得,也不可多求的世间美景。

当然了。

十一之所以会有如此闲情雅致,走到哪都有时间和心思来观山看水,则是因为但凡路过之处,这些经年栖息于山林之中的妖兽大都会在感受到十一的气息时,退避三舍,鬼魅更是一只未见,倒是有些小巧可爱的灵兽,还会出于好奇地同十一并行相随一段时间。

这些山中小灵兽,皆是处于灵智初开的阶段,智力差不多相当于才会呀呀学语的孩童,至多了,也就是三四岁的光景。

有时候便是鸢鸟站在左边,灵兽站右边,十一的肩膀上,一路下来,叽叽喳喳地就没听过,有些听得懂,说些好奇与邀请还有显摆山林之内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到底有多诱人,有些听不懂,十一也会时常笑一笑回应之,反正都不是坏事。

只是最后它们大都会在鸢鸟的红眸视线中,先是吓得噤若寒蝉,然后惊叫一声,立即转身跑走,头也不回。

来来回回,总有来去。

十一对此颇为无奈,骂了鸢鸟好几回,说它算是实在无聊的发慌,还坏得很,一颗坏心思,活了几千年几万年,早都黑透了。

鸢鸟却是置若罔闻,对此乐此不疲。

只不过偶尔还是会斜瞥十一一眼,说他是真恶心,假道学,假善心,真要是有善心,现在能走在这种地方?

不过。

在二人一鸟出了大晋国境地之前,毕竟时常是穿林过水,到底都是山泽精魅时常极为喜爱的栖息之地,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于是还是遇到了一头修为差不多在三阶的大妖的蛰伏袭杀。

这大妖是一头荆棘野猪,形貌同其名相仿,背生根根尖刺,若遇强敌,便会全部展开,既能向外弹开射出,用以攻击之效,又能尽皆收拢,根根直立,当做护身钢甲,反击之刺,用以防御之效。

甚至防御效果还出奇的好,与之寻常的三阶妖兽捉对厮杀,荆棘野猪单凭他背后的根根尖刺,便已是未打先立于不败之地。

只不过相较于其他三阶妖兽而言,荆棘野猪是个一根筋,惫懒货,除开肚子饿了,需要觅食,很少会主动攻击于谁。但却极为有韧性和记仇,但凡结仇者,大都是不死不休的境地。

故而荆棘野猪在三阶妖兽中,即便不是处于霸主之位,至少也会是个功勋王爷,没什么不开眼的妖兽会冒冒失地挑衅于它。

其脖颈之处和下腹却是柔软非常,算是他的弱点所在。

此间妖兽纵然再是奇特,也毕竟是头猪妖,智商并不算高,就只是以血腥凶狠和防御极高而著称,而且越大越勇,见血或是受伤颇多,便越是凶厉非常,同那抱树熊,无论是习性还是特性,倒也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只可惜它所遇见袭杀的是十一还有鸢鸟他们两个。

十一和鸢鸟距离那头野猪,尚还有数十丈远之时,便早早便察觉到了蛰伏在一边,等待他们这些猎人上钩的猎物。

于是。

之后的事情便简单多了。

十一随意一个闪身,躲过野猪向他射来的钢鬃和它自己随之扑来的迅猛攻势,在同这头野猪擦身而过之时,直接一脚踹在其侧身靠近下腹之位,野猪登时惨嚎一声,直直向外飞去。

最后整个身体都撞在一旁的树干之上,将树干拦腰撞断,自己也铁蹄朝天,四仰八叉,当场便晕死了过去。

而十一所做不过是走上前去,对着野猪一剑橫抹而过,割喉。

就结束了。

鸢鸟兴致勃勃,说要尝尝这野猪肉是不是好吃。

这次十一倒是没反驳于它,反而流着口水,说一定是要好好尝尝,管个饱,吃个尽兴才行。

原因则是。

这段时间赶路过来,因为身后一直背着石汕,施展身手不算方便,一路上也没好好抓鱼打猎,都是吃些之前在砚山小镇所补充的干粮之流,早就吃的他恨不得将这些干粮饼之类的,尽皆扔了,这辈子都再也不要吃了。

连看见都不想再看见。

说白了。

他也有些嘴馋了。

之后十一将这头野猪剥皮抽筋拔骨,暮色里,生上一拢篝火,将这野猪肉,一块一块地搬上他现做的简易烤架。

别说。

这野猪肉看似坚硬非常,实则却是肉质极嫩,也极易烤熟,而且肉香非常,任何放于调味辅助之用的佐料都无需添加,便已经是人间美味了。

十一和鸢鸟吃了一顿香甜肥腻的野猪肉,吃肉之时,鸢鸟那赞叹的声音就没停下过,显然也是憋坏了。

一人一鸟好好犒劳了一下自己多日来一直亏欠极多的五脏庙后,十一将剥出来的野猪筋制作成了两个根背带,用以将石汕牢牢绑在自己身后,方便前行。

至于原因。

则是鸢鸟告诉十一,石汕吃了它给的那枚丹药后,至少要一直睡上三天三夜,可能需要更久,依实际的身体素质来考量,用来消化丹药内的磅礴药效...

鸢鸟对此啰里吧嗦的说了一大堆,总之都是在自夸自吹他那丹药药效非比寻常,十一听得枯燥至极,也不爱听这些,只是碍于之前为救石汕,他一时失足口误,竟然答应了鸢鸟未来几月,尽皆听它的,所以又不能不听,便只能忍着受着,险些当场睡着。

最后实在忍无可忍,差点想要不顾守诺,一脚将喋喋不休的鸢鸟踹飞时,鸢鸟说完了。

总之千言万语就是一句话。

在石汕醒来之前,十一一直都要背着他。

给个十一气得转身就走,打定主意绝不再搭理它。

可惜才过了几个时辰,就被软磨硬泡的鸢鸟给说的烦不胜烦,又跑不掉,打不着,直觉自己入了人间地狱。

少年欲哭无泪,只觉还要比同李礼打上一架,都要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