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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三百零六章 白骨黄沙中有人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3488 字



渐渐。

旱江城最终彻底消失在众人视野之外后,十一走在路上也变得越发沉默,相对前行的脚步也变得比之之前愈加快。

他想尽可能地早点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去寻找阿彩。

也为了自己还有阿彩的安危,去尽可能快的寻找破境契机。

之后。

三人一鸟在沙漠中经过几番转折,总算是又绕回了旱江城通往沙漠之外的简易官道驿路上。

至于为何如此,是因为之前从旱江城出来之时,旱江城周围并非没有官道驿路仍可通行。

旱江城这片地方,是“有去无回的鬼门关”,他们想要从旱江城出去,到那想要去的出口之地,看似遥远无路不可及,但实际上若是能够走直线过去,也就是再过上两三里的地方,但在这中间,本就是因为风沙来去颇大,极难修缮官道驿路,即便是十一他们寻着旧路依稀尚存的痕迹,跟着边寻边走,也走不出去,说不得还会被漫天黄沙给阻了去路,迷失在这片荒芜沙漠当中。

所以不得不绕路而行。

老城主告诉十一,其实那条老路,本身就不能走。

主要的原因,是之前路还算完好无损的时候,因为从这到那地方风沙较小,算是沙漠当中极为难得的背风处,所以才在那边修缮驿路,但自从气运叫仙师大人给抽走,彻底不在,沙漠当中的那些勃勃生机开始流失之后,那条驿路之上的风沙不知为何,竟也一反常态的骤然增多,已经不比时常都有风沙来去的绝地险地差了多少,到得如今,甚至还会犹有过之,变成了咱旱江城这块一亩三分地中,最为危险的无生绝地,但凡进入者,无一存活,全部都死在了那片死寂鬼蜮之中,甚至连个尸首都寻不到,其实还是咱这里的人,没什么本事,有人出事了死了最多就是在城里哀悼一下,万万不敢去那地方寻找尸首,不然尸首寻不到也就算了,到时候还将自己也搭进去了,那才是得不偿失。

老城主说到这叹了口气,说比我还要老一辈的旱江城老人说,这是咱旱江城,还有咱观水国,因为种种原因,犯了天条戒律,犯了天怒,结果叫仙师大人给抽干了一地气运不说,老天爷还跟着一起降下责罚,导致咱观水国这片地界,早就没有一片安稳乐土,能够让咱这片小地方的人们,安安稳稳的生存活着,甚至就连来来往往的路过之人,也会跟着一起遭那无妄之灾,沾染霉气,就算是原本还有着好运,也会在经过这地方后,变得好运不在,叫霉气给缠了身。

所以咱这片地方,能走进来容易,可想要走出去,就必须先经过这些难缠的鬼门关。

说到这老城主又笑了笑,估计是也觉得自己说得有些太过于吓人了些,这不明摆着是不想让于他旱江城有大恩的书生少侠好好走出这片是非之地吗?

故而老城主又说,书生少侠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对于老天爷针对咱们这些凡俗的小伎俩,小把戏,肯定不会放在心上,也无需在意,不过没关系,老朽也觉得以书生少侠的救济世人的心善和高风亮节,定能叫咱这四周聚集而来的霉运自行退走消散。

老城主卖了一个大关子,其实说到底还是自有私心,想要将十一暂时留下来,哪怕留上个三五日也还是好,因为到了那时候估计旱江城便彻底被风沙所掩埋,不存在了。

到了那时,估计他旱江城所能够剩下的,也就是这些黑炭似的枯瘦孩童,而老城主也算准了十一还算是有恻隐之心,面对这些无家可归,无依无靠,也没有任何未来生存希望之属的孩子们,多半会捏着鼻子收留下,然后在沙漠当中能够走一步看一步,能活下来就算是老天爷赐福,活不下来也没关系,只当是死得其所罢了。

只不过十一从头听到尾,老城主自己都说得口干舌燥的,可十一却硬是对此无动于衷,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就好似老城主一直都在自说自话,或是对牛弹琴一般。

说到最后,十一也不过是问了一句,“老先生,我们已该动身。”

老城主一瞧事已不可为,也便不再坚持强求,只是恭恭敬敬地将十一一行送至旱江城小城门口,最后还告诉他,出了咱旱江城的城门之后,径直向东南方向行走,走上差不多三里路,再向南走,那边风沙还算是小,而且相对而言,能够重新走向官道驿路的正途时间和所花精力,也最是小。

十一没有将老城主的话当做是耳边风,而是牢牢记在心底,然后真就按照老城主所言,行走老城主为他们所指的这条简易“官道驿路”上。

即便如此仍是走了许久,才又走回真正的官道驿路上。

也算是经过千难万难,总算又重新踏回了正轨。

但此时观水国的官道驿路上已经被大风过后的黄沙侵蚀了至少有一半还多,看起来再过些时日,甚至前后相隔的时日都不会太多,整条官道驿路就会完全被黄沙掩埋。

到了那时,观水国也将彻底沦为大漠历史长河当中的一部分,甚至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只会被这世间极少的一部分人铭记。

倒是观水国之前的那些万般机缘福泽,估计经过千世万世,犹有人记。

不可谓不是唏嘘不已。

当真是那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人记。

只不过作为历史的车轮滚动之下,所能留下或是剩下的东西,实在是不多,甚至还很少,关键是许多那些寻常凡俗所希冀,希望的东西,大都如同过眼云烟,一闪而逝,抓不住,也留不下。

比如说,那些仍旧可以活下去的希望和机会。

......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人记。

......

十一一行,重新踏回官道驿路上后,所见之处,俱是黄沙白骨。

那些从观水国中,慌不择路地奔逃出来,最终死在逃亡半途,然后或是散落,或是遗忘在官道驿路上的那些嶙峋白骨,不可谓不少,甚至多到数不自数。

几乎全部都是被曝晒之下,脱水或是因为没有吃食而饿死之人。

其中有不少都是被唯有叹息,无能为力的家人强忍着心中剧痛,将其扔在这,难以带走或是安葬。

然后在这些白骨堆中间。

他们瞧见一个人。

一个站在白骨堆中,犹有筋骨血肉的活人。

这是一个长相并不如何出彩,既不美,也不丑,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就好像将其扔进人群中,立马就会因为太过普通而消失掉的普通凡俗。

普通到你甚至第二次再瞧见他,可能都想不起他是何模样,自己是不是在哪见过他。

他身上只穿着单薄的防沙衣衫,头上戴着一顶遮阳草帽,站在十一他们前进之地的正对面,一双平静而狭长的眸子,就只盯着十一瞧。

别无旁骛。

他手中提着刀,刀也像剑,是把直刃狭刀,银白色,映照着朝阳光亮,无生辉之色。

那时候十一他们走上前来,站在距离这位男子差不多五六丈左右的距离之外。

驻足而停。

他们过不去。

因为那男子所站立之地,也是他们的必经之地。

然后便只听得那位普普通通的“沙漠旅人”在瞧见十一他们停下脚步时,张开嘴缓缓道:“等你们许久了。”

声音不大,可不知为何,许是风沙过剩,而且风向还在想着十一他们这边吹,那男人的声音听着很清楚。

声音有些沙哑。

好像喉咙里灌了沙。

然后他指了指脚下的那些成堆白骨,“他们也等你们许久了。”

十一咧嘴一笑,笑容打从旱江城出来之后,从未如此灿烂过,“不好意思,久等了,不过还请再等我一下,这次很快就好。”

那男人没说话,也没有任何表示,差不多算是默认了。

十一将自己怀中的小姑娘递给站在一边的石汕,告诉他走远些,以免波及到。

石汕猛点头,眸中有惊恐,“知道了,知道了,神仙老爷,你肯定打得过他的,对吧?神仙老爷?”

石汕瞧着十一肩膀上老神自在的鸢鸟,张嘴欲言又止,想说什么可最终又没说出口。

他是想要自己这便宜师傅出面,帮帮神仙老爷,毕竟之前在旱江城,师傅所展现出来的威势,到底是比之神仙老爷还要厉害的多。

说不得面对这般情况,只要师傅一出手,简简单单便会被解决了,根本无需神仙老爷如此如临大敌,生死相向。

可鸢鸟才不过一个凌厉眼神,石汕便将到了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不敢再说。

十一看得出石汕的良苦用心,心头温暖之余,还是笑着道了声,“放心。”

然后挥了挥手,示意石汕站到一边去。

血鸢盘旋在十一和那普通男子的上空,以心湖嗓音调侃十一,“混小子,别让我给你收尸,那一点都不好玩,而且还很麻烦。”

“知道了,知道了。”十一手一番,手中便突然多了一柄三尺锈剑,剑式古朴非常,剑身色泽黯淡不已,毫无光亮可言,剑锋上还有不少的豁口。

同这般烈日骄阳天,显得格格不入,完全就是两个世间之物。

那男子并未选择直接攻过来,而是将刀由提边握,淡淡道:“此刀名为‘狭刃’,已跟随我数十年,锋锐无匹,刀势如风,死在它刃下之人,已有近三手之数。”

然后双膝微弯,摆好了进攻架势之后,道:“我是一名刀客,刀下从不斩无名之辈。”

十一一愣,也低头瞧了瞧自己手中的三尺锈剑,似乎想起了什么,神色有追思,极为复杂,“此剑名为‘乱世’...”

十一话音戛然而止,沉默许久才抬头笑道:“我叫白十一,是一名...剑客。”

刀客双膝骤然绷直,整个人就如同是直扑猎物的猛虎,身形一闪而逝,“出刀了。”

速度之快,竟有残影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