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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二百一十九章 朝阳尚有云雾遮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4421 字



......

人心不计有蛇象,克己复礼以为仁。

......

月渐转西,东阳渐起,曈昽之时。

朝阳尚有云遮,万籁寂静。

一晚风吹过,血腥尤浓郁。

恢复了些许力气的夏姬,扶着旁边树干,站起身来。

伸长了脖子。

她先是瞧了一眼正在打坐行功,调理自身的十一,发现他已是那关闭五识,识念再无外物的入定之姿,夏姬暗喜。

再转眼至毒仙子身上,发现与十一此时差之不多。

至于那位趴在年轻掌柜身上沉沉睡去的跛脚少年,包括那位昔日桓庭国江湖上的老盟主,则直接就并未被她放在心上。

倒是那只黑羽红眸的诡谲鸟儿,她在意颇多。

只是无论她怎么瞧,甚至一个树梢一个树梢看过去,把眼睛瞪大了仔仔细细地找,仍是发现那鸢鸟不见了踪迹,不知去向何处。

夏姬长舒口气,只当是那只来历定然不俗的鸢鸟,已经不在此地。

最后。

夏姬瞧着憾然死去的李礼尸体,目光炙热。

仙道机缘!

就在李礼的尸体上。

心跳声“砰砰”,快要跳出嗓子眼了。

只是尝试了几次,都将迈出的脚步给缩了回去。

她不敢。

万一那只鸟正好就飞回来了呢?

万一那少年或是那黑衣少女突然就醒了呢?

那么多万一她都不敢保证就那么刚好配合她的运气不会发生。

那看见她正在做的勾当,会不会当时就出剑或是防毒,将她直接杀了?

就像是杀鸡或是拍死一只飞虫一般简单。

但想到此的时候。

夏姬反而定下心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还有寻常人大都推崇的富贵险中求,都是她非去不可的理由。

在她眼中,或许这辈子里,能够让她不会再被这些山上神仙们杀她如拍杀飞虫一般的机会,就在她眼前。

李礼的尸体上。

心中悸动不休的她终于是按捺不住,站起身来蹑手蹑脚地向李礼走去,期间仍是不停将眼神扫向十一和毒仙子,生怕他们之中某一个人会突然醒来,然后发现她这些正在偷偷摸摸抢人富贵的小动作。

连带着,她连走路时所路过的一些地上枯枝,都要小心翼翼地绕行而去。

不过好在,一路有惊无险。

夏姬蹲在李礼身边,瞧着李礼那副凄惨至极,也丑陋至极的模样,强忍着那叫人作呕之感,伸手在其身上不停游走,摸来摸去。

就像是在摸着一块榆木老树皮。

夏姬自己也在想,这就是在几个时辰之前,自己还决定同其日日行乐,为了大道长生,终日双修之人。

此时的她真是想狠狠扇上自己几个耳光。

然后再骂上自己几句,当初真是被猪油蒙蔽了心智。

好在她运气还算不错。

在李礼腰间,摸到了一本极薄的簿册书籍和一枚青玉材质的圆形玉佩。

玉佩为素,其上未有花纹雕琢。

她小心翼翼将这两样物件摸出来之后,借助着天上微明的光亮,仔细瞧去,这才发现那本簿册上面以极为古朴的文字书写着“龙凤阴阳决”五个大字。

而那枚玉佩上,则是什么都没有,就好像是才经过初步打磨,还未经过精心雕琢的玉坯。

显然这老头嘴里所言的那能够叫人问鼎大道之巅的双修功法,便是它了。

而且之前那只鸟儿,似乎也说过这本书就叫“龙凤阴阳决”,夏姬直觉使然,觉得那只鸟不是在随意说笑。

不然也太过巧合了点,还有则是,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比如说现在,直觉告诉她,这两件宝贝,最值钱也最有用的还是在她左手心上,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那块玉佩。

方寸物。

应该是叫这个名字。

之前她同王剑来尚还在一起之时,王剑来似乎说过这么一回事,说山上神仙大都了不得,在于皆是能够长生不老,动辄就活上几千年不说,身上器物法宝多多,层出不穷,作用不一,其中要数最为神奇的还是剑修的本命飞剑和世间炼气士都奉为瑰宝的方寸物,本命飞剑自不必多说,被世间所有人都誉为是“一剑破万法”的顶尖宝贝,至于方寸物,据说是以着“须弥纳芥子”的道理,以一个巴掌大小,甚至更小的物件,承载贮放一丈方圆,甚至更大的空间,是真正的自成一界小天地,想要放什么都可以。

当时夏姬眼中只有憧憬和炙热,希冀祈盼着自己什么时候也可以如这些山上神仙一般,转瞬即去二三里,飞天遁地自由行?

当时王剑来就打趣她说,会有的。

不过夏姬仍是做梦都没想到,她这些原本只是想想而已的事,竟然真的会有这么一天,能够实现这些念想的机缘,就摆在自己眼前,甚至这些比天还大的机缘就在她的左手和右手上。

还是那名副其实的“唾手可得”。

但下一刻,夏姬还是极为果断地将那圆形玉佩放回了李礼身上。

可能还是有些留恋之意,但一定不多,毕竟相比较于小命而言,这些比天还大的宝贝,她做梦想想可以,或许以后也会有,但现在一定不可能。

她知道自己没那个福分。

这一点说是自知之明也好,还是胆子颇小,不敢做那“富贵险中求”的滔天大事也罢,总之夏姬暗中告诫自己在这种时候,一定要克己本心,绝是不能越界。

然后她又反复告诉自己,一本《龙凤阴阳诀》安安稳稳地到手,就已经是上天待她不薄了。

夏姬强忍着心间激动,不敢过多逗留,再次小心确认了一下十一和毒仙子并未醒来后,这才蹑手蹑脚地倒退,向她之前从小驿站中跑走的方向倒退而去。

脚步轻盈而缓,无声无息。

待得她一直倒退了数十丈远之后,这才敢展开身形,开始拔腿狂奔,头也不回地向远方奔逃而去。

甚至因为太过于紧张害怕,在奔跑之初,她就已经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息,身上香汗淋漓,如雨下。

并且在其心中,打定主意,此生若非修炼有成,否则绝不再在江湖上露出半点风声马脚。

不然招致杀身之祸,在她修炼还未有所成的时候,就遭歹人窥觑,然后将她这份已经落袋为安的机缘,生生从她口袋中给拽出来,再将她打杀了,那到时候她便是连哭都来不及。

在逃跑之时,她选定了一个隐居之处,就是她同王剑来隐居的山顶,那地方除去她和王剑来之外,再无第二个人知晓。

现在王剑来死了。

那那地方无异于是只属于她自己一人的绝佳藏身之处。

......

朝阳尚有云雾遮,自古人心难揣测。

......

天渐明。

并且明阳升起的时候,还伴随着云遮雾绕,大雾弥漫的仙境之景。

将一众尸体笼罩其中,若隐若现。

夏姬走后不久,明阳渐上枝头,云雾也开始渐渐散去。

鸢鸟忽然从距离此地不远处的树梢落下,扑扇着翅膀落在正打坐行功的十一肩膀上。

红眸之中,隐隐有猩红之色的光亮,只是这些光亮,似乎比之之前,要黯淡许多。

鸢鸟红眸斜瞥了一眼十一,不耐道:“行了,行了,还装什么装,人已经走了。”

此时十一已将一身伤势恢复了七七八八,就连一身真气也再度恢复了五六成,接下来只要不再用“闪”,单凭消耗的话,只要他每日多拿出些时间勤加练习,到底是进气比出气要多些。

还是能够缓慢进步的。

少年睁开眼眸,举目远眺,是夏姬逃走的方向,很像是答非所问道:“我觉得没必要啊。”

十一站起身来,“其实她本心也算不得如何坏,况且她自身也不过是一介凡俗女子,在这种情况下,并未起害人之心,已经足够我们向老天爷说上一句世道还行,人心未变了吧?便是当初她随李礼再返回此地之时,就算有心要报复王剑来,甚至于报复我们,可在她看见王剑来死了的时候,那种悲伤的模样也做不得假...最后心灰意冷之下,这些不就都没提出来?”

鸢鸟气笑道:“哟?你就知道了?咋看出来的?”

自古人心难揣测。

至于到底是没提出来还是没机会提出来,现在事情已过,人也已经走了,再去纠缠于这些有的没的,其实挺没意思的。

最重要的是,不管原因如何,这件事,她终究是没做。

便够了。

少年抖了抖身上灰尘,整了整衣襟,却被鸢鸟的目光给瞧得有些羞赧,挠了挠头,“其实看不出,不过这女人很聪明,更不贪,也知道什么该拿什么不该拿,方寸物还在,就行了,管它原因是如何呢?再说那双修功法,按照你的话来说,本来就是大道末途之下的旁门左道,即便是走到最后也不过是条高不成低不就的断头路,于我们而言没用,可对于她来说,意义则大不一样吧?既然我们拿来也没用,还不如用来成人之美,对吧?”

鸢鸟一翅膀拍在十一头上,“道理都给你说尽了,我还说啥?烂好人?散财童子?我觉得还是叫你蠢货,更应景,也贴切,对吧?”

十一苦笑。

是很贴切。

他走到李礼身边,将刚刚夏姬没敢拿走,所留下的那枚圆形玉佩从李礼身上摸出来拿在手中,瞧着那枚玉佩神色有些复杂,但仍是自知自己理亏居多,“小坑鸟,人家可是金丹啊,金丹!整整高出我两个境界,要不是有‘闪’,人家随便吹口气都能把我吹死了,当时我吓都要吓死了,脑子一片发热,哪还来得及想东想西的?对人家既不知根,也不知底的,能有啥算计?说是算计,最后说不定...”

鸢鸟登时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打断他,几个翅膀全都拍在十一头顶上,“说你胖,你还有理了?”

“不不不...”十一连连摆手,讪笑不已,“我哪敢啊...”

少年立即不敢再多说一言,生怕会因此惹来鸢鸟更大的怒火,索性摆出一副安心受教的模样,让鸢鸟好好为自己对刚刚那场架复盘一下。

对于适才那场生死之架,打的别说鸢鸟,便是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尽如人意,最多能够值得称赞的地方,也就是那股子悍不畏死的狠劲了吧?

只可惜意义不大。

说不得反而还能加快一下他本就所剩无几的命格消亡速度。

鸢鸟仍是气急道:“刚才这蠢货老头怎么就没一拳给你打杀了?省的本鸢还要在这生闷气。”

一说到这个,十一顿时笑得合不拢嘴,“我命硬呗。”

“说起来...”少年像是突然想到些什么,问道:“那老家伙一身真元力怎么回事?怎么还有腐蚀的效用了?现在想想,当时我双臂全都被烧着了,是真疼啊,真是不知道当时我怎么神勇无敌,就冲着一股子狠劲冲劲,坚决不退缩,誓要将那决定胜败生死的绝世符箓一拍其上,哪怕因此粉身碎骨,魂飞魄散,也在所不惜...”

十一嘿嘿直笑,得意忘形。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鸢鸟立即又是几个翅膀尽皆拍在他头上,直接将他这些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给打断了,“闭嘴!本鸢的脸全让你给丢尽了!以后出去,别说认识本鸢...”

少年不以为意。

眉宇间的笑意愈加浓厚。

鸢鸟红眸之中的猩红之芒一闪而逝,接着正正经经地不屑道:“雕虫小技而已,连旁门左道都算不上,至多算是歪门邪道,是一种将真气转换成为拥有腐蚀效用的魔气的魔道小法门,成不了气候,也就对你这种小喽啰有效用,真正的同境捉对厮杀,他若是敢这么干,那先死的一定是他。”

十一顿时惊讶,紧接着便是悚然之色,“魔道?”

“你瞅你这点出息!”鸢鸟想都不想的直接骂道:“这种法门,消耗真气同所转化出来的魔气根本不成正比,况且威力极低,还必须贴身而发,否则直接便会消散于虚空之中,他一个不修体魄,只修真气的孱弱炼气士,在同人捉对厮杀之时,尤其是面对那些正愁不知如何贴身凿他几拳的同境武夫,他敢近身,不是找死,是什么?”

话虽如此,但十一还是在那“魔道”二字之上,久久不能释怀。

实在是“臭名昭著”这四字,用来形容世间魔道,那些历史上掀起无数腥风血雨的大魔头,再贴切不过。

而十一哪怕是做了楚门刺客,还要做些多多少少都有这样那样的无奈之举,可他打心底里,到底还是存了些圣贤道理和善意。

不然那“散财童子”和“老好人”之名又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