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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二百二十五章 吾将以执剑往矣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3333 字



......

那些离合悲欢啊,摇曳在心尖之上。

......

跛脚少年一直被着自家掌柜的尸体走到挖好的墓室边上,这才缓缓将尸体放置在墓室旁边,然后伸手向十一招了招手,要他搭把手。

他自己一个人的力气,不足以将自家掌柜安安稳稳地下葬。

总不能一个甩胳膊,直接将其扔下去吧?

十一自然无异议。

只是在是十一询问要不要他下去接着的时候,跛脚少年极为坚定且认真地摇了摇头,说这件事一定要他来做,还说无需在意他的跛脚,这么些年过去了,骨头长歪了,长死了,早就没事了。

十一只得作罢,放弃自己心中念头。

最后跛脚少年在十一略有担忧的目光下,一个蹦跳,直接跳进了墓室里。

瞧着这跛脚少年嘴上说的好听,说什么没事没事无需担心之流,可在下去的时候,还是狠狠地摔了一下,再起来时,那只跛脚明显地更跛了。

只是这一切十一看在眼里,最后只余下一声叹息在心里。

设身处地的想想,哪怕自己跳下去那只脚会就此废了,说不定也会如这跛脚少年一般,仍是倔强地要自己亲力亲为。

不说是什么原则不原则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要尽的那点微薄心意罢了。

之后十一便抱起尸体,慢慢将俞盛的尸体给他递下去。

他自己再将自家掌柜平平整整地给摆好了,双手合十,面容安详。

虽然没有仔仔细细地打点过入殓之类的,可如他们这般的江湖中人,在最后的最后,能够有人帮着收尸,安稳下葬,就已经是福气中的福气了。

最后填土的时候,哪怕跛脚少年的双手已经鲜血淋漓,血肉模糊,可他仍是没叫十一帮他,他自己就拿着那做农活时所用的铁锹,一下一下地,慢慢将土填好,再仔仔细细地拍打盖好。

这才进了林子,寻一棵上好的树,叫十一帮他砍倒了,他自己再为自家掌柜亲自做上一块墓碑。

仔仔细细地刻上自家掌柜的名字,只是在最后落款之处,十一却蓦然鼻子一酸,揪心。

不孝子石汕立。

待得一切事宜做好之后,跛脚少年这才恭恭敬敬地在自家掌柜坟前磕了三个头,个个“当当”作响,之后跛脚少年又跑回小驿站里,搬来了两坛子酒,一坛敬自家掌柜,一坛给自己,一边喝,一边再说些要离家远游,叫他无需担心之类的话。

十一就站在跛脚少年身后,没去打搅于他。

之后十一向后退了几步,在确定自己不会打搅到跛脚少年同俞盛之间的这段最后的对话后,这才趁着这个空档,将毒仙子临走之前递给他的那封猩红信封,从“大嘴”之中取出来。

拿在眼前。

毒仙子在临走之前同他说过这是他下一次的任务。

不过要比这次刺杀王剑来,来的简单许多,没有那些为了国祚得以昌盛延续而做的那些蝇营狗苟和勾心斗角之事,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凶险可言。

所以他可以随意看看,随意瞧瞧,然后路过之时,随手为之就可。

可让十一奇怪的是,就这么个简单任务,信封之内却一共整整齐齐放置了三张宣软,全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蝇头小字。

比之他上次刺杀于王剑来时,多了何止一张?

放置在最上面的那张宣软,其标题上是楚门惯例以红色正楷书写而就,李明阳三个大字。

十一慢慢往下看去,宣软下面记载了些李明阳的生平事迹,讲其如何纵横一生。

十一不禁有些佩服楚门的谍报机构,能够将市井之中的凡尘俗世,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写得好似江湖上的腥风血雨,荡气回肠。

看起来李明阳就好似是位江湖豪侠,一生之中,所为之事每一件都叫人热血沸腾,心神往之,但实际上都是些今日开了新店,明日同那一座铺子的勾心斗角中胜出之类的养家糊口的生意事,关键是事无巨细,所有的事都用了明显是斟酌许久的笔墨写就,而且大体上都是在一个叫做白檀的小城之中,称王称霸。

不可谓不是给足了这将死之人的面子。

至于白檀。

白檀虽不大,是座小城,并非再是同修盟中某个附属小国中的一座小城,而是隶属于长临的一座附属小城。

本身并非有什么特色之分,更没有什么如吉水城闻名于世的“清暑”之流。

他唯一算作是可取之处,想来便是隶属于长临这座名誉响彻大陆的大城了吧。

白檀距离长临当真算不得远,甚至说是毗邻都不为过,二者之间相距不足千里,若是再往细致说,也就是八百里左右,对于那些山上炼气士,包括世俗之中一些尚有小成的纯粹武夫,都算不得远,至多便是出门行走一趟,在家门口左右,随意散散心,整顿整顿心境的距离罢了。

而长临之所以声名享誉整座北河大陆,在于其最为可取之处,原因有三。

其一便是长临坐镇北河大陆的向南偏下且也偏中之位,是正好落在同修盟的边界之处,也正好是北河大陆各项事宜,无论是神仙事宜,还是凡俗交流集会中,被无数人认可的中枢之地。

其二便是长临也是北河大陆最大的一座仙家渡口,于此地来来往往的仙家渡船,络绎不绝,甚至有传言,长临之地,还有直接出发前往河中陆的神仙渡船,只不多多是市井小民的茶余饭否闲谈而来,也不知是真是假。

至于其三,则是因为一个女人。

据说北河大陆之上,被称作是世间第一花魁美人,蝶舞姑娘便是经年在此,寸步不离地在那长临春楼的深闺之中,抚弄琴弦。

出此之外,还有一些细小彩头,比如说长临山高水秀,风景宜人,气候天晴风小,温度爽朗,既无酷暑,也无严寒,可谓是四季如春,最是适宜书生游人,或是正值干柴烈火之时的情侣恋人,造访游玩。

十一不禁心神往之,祈盼着自己是不是也可以有一天,能够带着阿彩,身无负恶,心无旁骛,一切只为游览山川,嬉戏玩水,纵享人间繁华和心间安宁?

但下一刻十一便摇了摇头,将这些压根就不切实际的想法,给抛诸脑后。

不过最让十一啧啧称奇的是,这王明阳的生平事迹,若是经过小说家精心打磨一番,说不得便立即会成为一本能够经世传承,造福于凡俗万人的生意经。

反正就是厉害的不行。

之后在这第一张宣软的最后,还有李明阳的修为和年岁之流,修为倒是不高,只有三境而已,可其年岁,却已是不小,已有七十高龄,放作凡俗,已是半截身子骨入土之姿,即便是作为纯粹武夫而言,如此年岁,他此生想要跨入地境,不可谓不是难如登天,几乎便是此生无望的凄然境地。

而最让十一感到不可思议的则是,剩下两张宣软,密密麻麻写满的字,竟然皆是在介绍他的财产到底有几多。

十一从头开始看,才不过看了四分之一,便已经叹为观止,对王明阳惊为天人。虽说看起来每一条都像是蝇头小利,比不得像仙居酒楼这般,可以日进万金的大生意,大买卖,可架不住蚊子虽小,但胜在数量极多,林林总总地加起来至少也是日进斗金的美好光景。

经年积累下来,李明阳所拥有的财富之多,几乎是几座白檀小城的财富相加。

若是同桓庭这般的小国相比较而言,那可便是真正的富可敌国了。

十一瞧到这里,还看到一行更小的字体注解,顿时愕然。

那行注解是说此次接受任务之人,很有可能会碰到这王明阳一身珠光宝气,一身保命所用的神仙法宝层出不穷,几乎便是将自己武装到牙齿的境地,叫受命之人务必仔细观察,小心行事。

任务上还曾注明一点,若是刺客本身能力极强,在杀了李明阳之后,有能力将他所有财产收入自己名下,大可去做,楚门不会插手分毫,更加不会从中收取盈利分成。

刺客所赚一切钱财,皆属于自己。

看到这里的时候,十一巍然叹之,楚门不愧为世间最为古老的几大宗门之一,就冲这份财大气粗的胆气和阔气,至少在北河大陆这块,便没有几个宗门门派能够与之相提并论之的。

也难怪毒仙子在临走之前会对他说那句,“你走运了。”

言外之意便是,李明阳名下这些堆积如山的世俗银钱和如小山一般的神仙钱,最后铁定是要进他的口袋了。

跛脚少年的“悼词”念叨完了,酒也喝完了之后,有些微醉,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甩了甩头,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这才默默走到十一面前。

等着十一发号施令。

十一将那封信封收进“大嘴”中,抬手指明了一个方向,笑道:“要走上好一会,你的脚,行不行?”

跛脚少年明显是在世俗之中摸爬滚打惯了,情绪收敛的极快,便是一身酒意也叫他给藏于身后,这会便已经“啪啪”拍着胸脯,豪气道:“自然没事,师傅,你别看我跛,可这走路虎虎生风,快着呢。”

十一面色极为古怪地瞧着跛脚少年,突然说了一句让他摸不着头脑的话,“果然是同道中人啊。”

正阳里。

一个跛脚少年随着一位背着红木剑匣,腰间别着一枚朱红色酒葫芦的白衣少年,一起迎着天上渐走西的太阳,渐行渐远。

他们要翻过一座山,再一路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