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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三百五十八章 山中灵物有万千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3303 字


在众人走入山脉之后,随着步伐加快,穿林过叶时,那些久违的山魈精魅和一般都躲在深山老林中的山林大妖,都开始陆陆续续出现,而且数量之多,种类之丰盛,直叫众人有种眼花缭乱之感。

众人路过之时,一些灵智将开未开的山中大妖,多半都会好奇地凑过来瞧瞧众人,尤其是跟在十一身边比这些大妖们表现的还要好奇地多的小姑娘,更是瞧得仔细。

倒也不是没有那些好战的食肉大妖,只不过这些时常便是欺辱其余善类的大妖,在瞧见十一肩膀上血鸢那双红眸之后,齐齐都变得就如同是圈养下的小绵羊,温顺极了。

甚至有些更加会审时度势的大妖,还会跟在众人身后,亦步亦趋,狐假虎威。

此后众人再遇见那些“不明事理”的凶恶大妖,都无需血鸢继续示威。

众人一路上自然走到顺风顺水,甚至还有种是来逛花园的闲庭若步之感。

待差不多走到山林中部,距离那座万丈高山山脚极近处,众人还瞧见了不少扎堆而存的幻灵兽。

这下子不单单是小姑娘双眼放光,便是连一路上都啧啧称奇,仿佛从未见过世面如何的石汕,都有些瞪大了眼睛,挪不动脚步。

幻灵兽天生胆小,却又温顺亲和,但凡瞧见没有敌意的异类,大都会选择小心翼翼地亲近过来,像是想要与其做朋友。

在这种寻常时候一年半载都见不到一个人影的深山老林里,对于这些善良温顺的幻灵兽而言,人类也不过是体型有些奇特的异族罢了。

所以当时便有数只幻灵兽小心翼翼地过来,跳跃到众人的肩膀上,用其毛茸茸圆滚滚的身躯,亲昵地蹭着众人的脸颊。

尤其是小姑娘,最受欢迎,肩膀上左右各一只,连头顶都还立着一只,小姑娘一下子就如同是山中精灵,虽然皮肤黑了些,可还是有种别样的风采。

众人在这里还未待多久,不远处便传来轰隆隆的声音,大地都跟着一起微微震颤。

就像是有千军万马在向他们冲锋一样。

胆子最小的石汕当下便直接一个闪身躲在了十一身后,探头探脑地询问神仙老爷是不是有什么可怕的山中大妖,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所以准备过来将他们当做一顿丰盛的午餐?

十一似笑非笑地瞧着石汕,然后故意装出一副万事皆休的样子来吓唬他,“对啊,这可怎么办?我们在人家地盘,根本连跑都跑不了啊。只能束手待毙,与其在这害怕,还不如赶紧多想想下辈子该怎么投个好胎来的实在。”

石汕虽然害怕,但也不傻,对于十一的调侃他虽然双腿仍是被吓得在不停打摆子,可还是强装笑脸对十一牵强笑道:“神仙老爷就会说笑,您那么厉害,咋可能会被这些只会欺负我们凡俗的小妖吓到呢。”

血鸢站在十一肩膀上实在看不下去自己的徒弟再给他丢人,忍无可忍地丢出一句话,“走桩三千遍,完不成以后就在这跟这些山中大妖一起生活吧。”

石汕就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直接被血鸢的话给吓到跳了起来,然后根本顾不及害怕,直接在原地开始练习塑形体的六步走桩了。

动作既迅捷,且标准。

脸上表现的也要多认真便有多认真。

十一瞪大眼睛瞧着石汕几乎是一气呵成的一幕,暗暗对血鸢竖起大拇指,“厉害的,厉害的。”

不一会。

众人面前不远处,那些轰隆隆如同铁蹄踏地的声音越来越近,待得众人瞧见这些声音主人后,十一恍然,但也没忍住,笑出声来。

原来是抱树熊群。

这些抱树熊智力和实力都不高,最高的也不过四阶而已,大部分都是尚处在成长期的小熊,三阶的中流砥柱,也并不算多。

这些抱树熊来势汹汹,可在瞧见血鸢之后,也同其他大妖一样,一下子便所有怒火都熄了火。

然后不时会有幻灵兽跳到抱树熊中间,亲昵地同抱树熊靠在一起,有的会直接跳到其头上或者肩膀上。

瞧着一大一小的两只妖兽,别说这番场景还挺叫人暖心的。

那头四阶的抱树熊也算是灵智初开,也最知晓血鸢不好惹,所以在看到他们的伙伴幻灵兽并无大碍之后,便果断发号施令,重回深山而去。

之后众人再往前走,大都遇见的是独来独往的妖兽之属,大都品阶极低,以一阶为主,而且从走入到走极远,之后众人瞧见品阶最高的一头妖兽,也不过是一头四阶的荆背穿山甲而已,连灵智都未开,不过是依托着先天身体天赋,才会修为如此之高。

赶路途中,十一也曾从大陆的堪舆图上翻找这片地方的地名,在无生沙漠边缘地,靠近长临城,正好是两方地界的交界之处,这片绵延至少百里的巨大山林名为籼山山脉,而众人面前这座山高直入云霄的独山,却是名为无宝山。

最为奇特的是,这座籼山山脉高山仅有无宝山这一座,其余皆是高不过数百丈有余的小山。

可能百丈余高的山峰于世俗凡间而言,已经算是不可多得的巍峨高山,经常会有仙人进驻其中,可对于这座无宝山而言,对比起来却更像是数座小山包在众星拱月,而无宝山则是矗立其中,一枝独秀。

很是奇特。

不过众人倒不是必须攀山而过,只需要在山脚绕山而行便可。

此山名字虽为无宝山,可十一他们在山脉之中穿行过半,却是瞧见不少低阶灵草之属,虽然大都是随处可见并不算如何值钱的大路货色。

可这若是放在市井凡俗当中,那就是实打实地一座金山银山,足够一座占地方圆数百里的大城所有人民,享受百年恩泽而不断绝的了。

在十一好奇探查此地密辛之时,血鸢告诉十一,这座山在上古时代,其实是有别的名字的,名为宝麓山。

相传在上古时代,人类和灵兽狂蛮正争天夺地之时,那时候此地还不算是归位北河流域,而是只能算是永河大陆的北部区域,据说此处机缘宝物,灵草或是珍贵的炼器材料,多到堆积如山,随处可见。

行走在此地,至多半日,便可满载而归,且价值作用皆不菲。

若是机缘极盛之辈,单单是在此地行走走路,便能随处遇见宝物自动落于眼底或是脚底,单单是低头弯腰捡,这三个动作,便能捡出个天境大能来。

说起那段尘封已久的历史,说起那个当年的世间练气盛世,血鸢总会有种与之寻常那般咄咄逼人半点不相符的老气横秋之感。

血鸢告诉十一,那时候世间根本没什么河中陆,那时候也没有分东南西北四块大陆,世间就只有一块大陆就叫永河大陆,也就只有一片海域,名为星辰大海。

那时候的练气文明,繁荣昌盛到何种地步,便是世间根本不见纯粹武夫,金丹才算起步,天境遍地走,半圣也平常的昌盛之世。

当然这般昌盛之世也不是我人族生来便有,一蹴而就,都是人族经过万载摸索,在付出了不计其数的生灵性命和断头大道之后,一点一点逐步开发和完善而来。

那时候人族还同世间那些算是真正主宰的灵兽狂蛮不断争夺修炼资源和生存空间,甚至说是争天夺地也不为过。

毕竟那时候世间可不如现在这般,各地规矩分明,那时候危地险地遍地皆是,可能随便一步迈出,下一步便要被天地间某种不知名的危险给要了性命。

最为常见的便是一种毒雾,但凡接触之,不出一个呼吸便会叫人浑身经脉寸断,血脉喷张,最终爆体而亡。

一开始人族根基浅薄,对于世间认知不够,一直到后世百年之后,才明白这种毒雾名为吞灵雾。

在人族寻到克制之法后,便开始大肆捕杀这种雾气,现在世间此雾几乎已经绝迹,不过是有些不务正业的邪门歪道或是魔道宗门才会饲养此雾,用处不大,可若是面对尚未修炼过的普通凡俗,那同天降灭世之灾,并无区别。

人族在这种艰苦环境下艰难求存,后来直到数百年之后,甚至更加久远,久远到连我都记不清,才在付出了不知几多族人性命和舍弃来生的惨淡之举,才换来一个人族最终主宰于天地间,统御万物的如今结局。

十一在这突然插了一句嘴,“小坑鸟,这跟宝麓山有什么关系?”

血鸢难得没有嫌弃十一,而是耐心解释道:“你应该知道,我们人族天赋不高,远远没有世间那些奇珍异兽的身躯血脉天赋,同境之下,若是同这些大妖捉对厮杀,多半是我人族之人先死亡。可是有一点,是其他无数族类所无法比拟的。”

十一恍然,点明道:“是繁衍能力和修行天赋吧?”

血鸢点了点头,“那时候是一个修炼盛世,世间修炼资源随处可见,所以不管是不是拥有天赋,但凡凡俗都要去寻上几株天材地宝,希冀着为自己转运或是也希望自己能够成为飞天遁地的仙人之属。”

血鸢说到这,十一其实便已经明白了。

无非是人族人数众多,世间宝物急剧消耗,最终供不应求,甚至直接挖空了去,这才将这座宝麓山再度命名为了无宝山。

血鸢说起那段繁荣正史,不禁有些自豪和无限唏嘘,“那时候的人世间可真是我人族一家独大,任何外族都要向我人族,俯首称臣!什么世间大妖,蛟龙之属,甚至是真龙之属,还不是得在我人族至圣先师所划定的规矩之下,苟活于世?”

十一这个从未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都不禁有种热血沸腾和自豪感。

后来血鸢又说了一件尘封往事,将在矗立在自豪云端之中的十一又打入地底。